出口专厂
以生产出口产品为主的企业。这类出口专厂一般是生产国际市场畅销的传统名牌产品,具有独特风格的产品,以及规格质量要求高、花色品种多变的产品等。出口专厂应具备的条件是: (1) 企业领导干部、工程技术和管理人员比较熟悉国际市场动向和要求;(2) 具备一定的生产规模,一般出口产品 比重占其生产总产值的50%以上; (3) 产品质量好,具有同行业较高水平; (4) 经营管理水平高,经济效益好; (5) 技术、工艺、设备先进,具有较强的专业技术力量;(6)有组织技术开发能力,能适应国际市场对商品不断变化的要求。建立出口专厂的审批办法是:大型出口专厂由国家各部委、总公司或所在省政府审批,中小型出口专厂由所在市政府审批。专厂的生产计划和外贸收购计划纳入国家统一计划。所需原料、辅助材料纳入各级物资分配计划,在安排上优先供应,不留缺口。使用外汇贷款进口原料从事加工的专厂,所生产的合格产品全部出口; 按照国外特殊规格质量,花色品种生产的产品除供应特需外,其余供应出口; 国内外都适销的产品,按外贸计划收购,超计划生产部分原则上供应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