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准物权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准物权“普通物权”的对称。又称“特别物权”。大陆法国家对民法物权以外某些对世财产权的统称。在某些国家中,它仅指由特别法所规定,并且准用民法物权规则的有体财产权,如渔业权、矿业权等; 在另一些国家中,它特指知识产权,在知识产权上设定的财产权,以及其他无体财产权。准物权具有物权的某些法律特征,通常适用特别法和民法有关物权的规定。 准物权 准物权亦称“特殊物权”。“普通物权”的对称。由特别法规定的具有物权性质的,准用民法物权规定的财产权。如我国矿产资源法、森林法、草原法、水法、渔业法等规定的采矿权、捕捞权、取水权等。这类物权须依特别法规定的特许程序取得,受较强的行政干预,适用特别法的相关规定。有学者反对准物权的提法。 ☚ 从物权 特殊物权 ☛ 准物权 准物权一些国家的民法将某些准用民法上物权规定的其他财产权 (如渔业、矿业权)称为准物权。 ☚ 限制物权 无期物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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