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法律顾问处的主要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军队的实际情况,军队法律顾问处的主要职责有: 为所属单位的法制建设规划、决策提供建议和意见,承办首长和机关交给的有关法律方面的事务; 协助所属单位的首长和机关依法调查、调解本单位内部以及军政、军民之间重大的民事、经济纠纷; 配合所属单位的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解答所属单位各级组织或个人的法律询问,代写诉讼文书以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的文书;接受所属单位的企业、事业单位的聘请,担任常年法律顾问; 接受民事、经济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刑事案件被告人的委托或军事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及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 接受非诉讼事件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帮助,或者担任代理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组织本处人员学习政策、法律和业务知识,总结交流法律顾问的工作经验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