册立董妃案
此案发生在清朝顺治十三年(公元1656年)。顺治八年八月,顺治帝福临册立吴克善之女为皇后。因此女乃睿亲王多尔衮为其择定,福临亲政后“耻多尔衮之所为,且不乐其后,初不欲纳之,而吴克善送女至”,不得已而立之。顺治十年八月,福临下诏废立皇后,引起一场皇后废立之争。福临不听大臣奏谏,一意废立皇后。顺治十三年,福临封鄂硕之女董氏为皇贵妃。董鄂氏原为福临弟博穆尔古之妻,受封为襄亲王妃,时年十八岁。福临热恋之,襄亲王因此羞愤而死,福临便将董氏纳入宫中。顺治十四年,董妃生子,封崇亲王,福临许立为太子,未几夭折。顺治十七年八月,董妃死,福临哀悼殊甚,为之辍朝五日,并追封为皇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