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计划生育兵团最早实行计划生育是在1979年的农垦总局时期。当时农垦总局汉族人口占90%,率先实行计划生育。1983年10月,兵团恢复后制定《计划生育具体实施补充规定》;1991年5月,兵团计划生育协会成立。1993年5月,成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1995年兵团人口计划实行单列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兵团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同年兵团实行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兵团司令员与14个师(局)、2个直属团场签订了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同年5月兵团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成立。1996年兵团一次性投入35万元,实现避孕药具自供。同年10月制定《兵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实施办法》。25年来,兵团计划生育工作,以落实“三为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节育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为中心,取得巨大成效。人口出生率由1974年的33.80‰下降到2000年的8.86‰,自然增长率由30.01‰下降到5.10‰,一孩出生比例占80.11%,二孩占17.71%,步入“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现代人口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