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生产费计划
为组织几种产品或几个部门的生产所共同的有关费用计划。在国营农业企业中,主要包括直接从事与多部门或多种产品有关的生产和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共同耗用的燃料及动力费,生产用房和建筑物的折旧费,修理费,低值易耗品费,为生产服务的运输费等。根据基期实际数,结合计划期的生产任务,节约费用的要求和费用开支标准等因素按期编制。共同生产费计划的执行应严格控制,努力节约,定期分析。共同生产费用计划是一种间接费用计划,其计划指标在有关的几种产品或几个部门分摊后是编制产品成本计划的依据。分配方法有: 生产工人工资比例法,耗用材料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