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任期制
对公务员担任其种职务的时间作出明确的规定。从开始任职到期满去职为一个任期。在各级政府中,政务类公务员实行任期制。在我国,当人民代表大会换届时,将同时产生新的一届政府组成人员。根据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的结果和有关规定,上一届政务类公务员中,有的可以连任,但在一个职位任职一般不超过两届; 有的将不再担任政务类公务员,转而从事其他工作。政务类公务员在任期内,因违法失职,依法定程序也可以罢免。我国有权行使罢免权的机关是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可以罢免本级机关所任命的政府政务类公务员。对政务类公务员实行任期制,对于废除干部职务终身制和促进人事制度的改革具有十分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