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公共行政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公共行政Public Administration指政府事务的管理与施行。公共行政包括财政、人事、组织机构、行政手续、政府内部关系、内部管理与控制、行政处分、法院处罚、政策控制与实施、计划与制定政策及公共关系等方面。公共行政学的内容涉及所有公共事务的处理,包括市、州、联邦和国际间事务的各个方面。公共事务的管理可由各行政部、独立机构或其他各种机构执行。这些机构有局、委员会、管理局和公司等各种形式。其中有些机构,如全国家庭与住房资金局、联邦福利署和各行政部由一名长官负责。其他大多数机构由3至 11人组成的委员会领导。行政机构的权力不一,小至行政部内一个较小的机构所履行的有限职权,大至州际贸易委员会、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全国劳资关系委员会所履行的准司法权。在美国,系统地研究公共行政是最近才开始的。伍德罗 ·威尔逊于1887年首先开始对公共行政进行认真分析。20世纪初,弗兰克·古德诺继续进行了这项工作。研究公共行政方面的卓著学者和知名人物还有保罗·阿普尔比、弗雷德里克·布莱克利、马歇尔 ·E·迪莫克、赫伯特·埃默里奇、约翰 ·M·高斯、詹姆斯·M· 兰迪斯、阿瑟·W·麦克马洪、约翰·D·米利特、弗里茨·莫斯坦—默克斯、米里亚姆 ·E·奥特曼、约翰 ·菲夫纳、威廉 ·J·罗南、华莱士·S·塞尔、斯特林·D·斯佩罗、唐纳德 ·C·斯通、哈维·沃克和伦纳德·D·怀特。 公共行政 公共行政所谓公共行政,它是指依法享有行政权力的国家行政机关,对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进行有效的管理活动。这里,包含着三个层次的意思: ☚ 人事行政 文化行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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