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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保甲条例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保甲条例

日据时期日本殖民者为控制台湾人民对其强制施行保甲制度的条文规定。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 8月31日以日本台湾总督府当年第二十一号律令颁发实施。全文共7条。条例规定:所有台湾居民(不包括日人及外国人)以10户为1甲,设甲长1人;10甲为1保,置保正1人。保甲事务由保正、甲长及保甲事务所书记在警察指挥监督下执行。其主要任务:(1)调查户口; (2)注意来往的人;(3)修桥补路;(4)警戒风、水、火灾及搜查匪盗;(5)传染病、兽疫和虫害的预防; (6)查禁鸦片;(7)赏罚及抚恤;(8)征收赋课款项;(9)协助检举反日运动及违法事件;(10)战时负责征兵、征购、捐款等。条例还规定,保甲内所有居民都要订立保甲规约,互相保证遵守执行。如出现“犯罪”行为,保甲内居民负有“连坐”责任。此外,又从各户居民中抽出17岁以上50岁以下的强壮男子组成“壮丁团”,在警察指挥下从事守望、巡逻、防火、防灾和搜捕罪犯等活动。到1943年末,全台保数计6074个,甲数58378个,控制户数达50余万户。保甲制度成为日本殖民者对台湾人民实行殖民统治的重要手段,其实质是用“以台制台”的形式控制和奴役台湾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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