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爷;保娘pau53ie21/iaŋ21bao53ye21/iang21拜认的义父母。清李宗昉《黔记》卷四: “黔人生小儿多寄人为干子,呼其义父曰保爷。至有寄于巨石者,于石上镌其儿名,呼之曰石保爷。”陈惟彦《宦游偶记》卷上《判婺川命案》: “所谓保爷者,义父也。”清刘省三《跻春台》卷四《孝还魂》: “干儿都不打发,你这保爷就不苏气。” 民国《息烽县志》卷二十九《风土志·方言》: “投拜义父母曰保爷,曰保娘。” 民国十五年《南川县志》卷六《杂俗》: “寄拜之父母或直称父母,或称保爷保娘。” 民国三十六年《镇宁县志》卷三《民风·一般习俗》: “子女造命与父母有冲克者,须将其子拜继他人,于本生父母改呼伯叔,于拜继者则称保爷保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