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武器装备、军用物资、军事设施的犯罪指出自各种个人目的,故意侵害军队的武器装备、物资、设施的犯罪行为。其中包括:盗窃武器装备罪、盗窃军用物资罪、破坏武器装备罪、破坏军事设施罪。如果出于反革命目的实施这类犯罪行为,则以反革命破坏罪论处。武器装备是指直接用于杀伤敌人的武器和军事技术装备,如枪、炮、弹药、战车、飞机、舰艇、化学武器、核武器和通讯、侦察、工程、防化等军事技术装备。军用物资是指除武器装备以外的供军事上使用的物资,如被装、粮秣、车船、油料、药材、建材、器材等。军事设施是指供军事上使用的固定设施,如国防工事、导弹基地、军用机场、军用港口、军用仓库、输油管线、通信台站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