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数据编码
亦称“会计数据代码设计”。用代表会计数据的名称、属性、状态等的数字、字母或其他符号赋予会计数据的过程。是进行会计数据代码的组合设计。 在会计数据处理中
需要加工处理大量数据,而这些处理对象名称的表示方法又是多种多样的。为了使会计数据的长度标准化,并能按规定的符号格式输入,从而简化输入工作量,节省存储空间,便于EDP设备识别和处理,提高机器的处理效率和精度,必须对处理对象——会计数据名称,如会计科目、会计事项、职工姓名、材料物资、往来单位、机器设备、产品名称等等,遵循编码的原则,采用专门的编码技术,统一设计好一套完整的会计数据代码体系。通常,会计数据编码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1) 唯一性: 编制的代码必须具有唯一性,每一个代码代表一个确定的实体 (属性),对于两个具有不同意义的处理对象不能同时采用一个代码; (2) 简明性: 编码系统应尽可能简单明了、含义单纯,便于用户掌握和记忆。在满足处理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选择最小值的代码; (3) 逻辑性: 编制的代码必须在逻辑上尽量满足用户的要求,使组成代码的字符具有某种逻辑意义,直观性能好,以便于使用; (4)统一性: 代码的长度和格式必须标准、统一,应尽量避免各类代码的格式不同; (5) 可扩展性: 编制的代码必须具备伸缩性,要考虑到编码项目的发展,留有足够的备用代码,以适应日后业务发展的需要,可供随时扩充、修改或删减代码; (6) 通用性: 必须以企业整体目标为基准,编制的代码应能尽量在企业内各业务部门中通用。同时,也必须尽量兼顾原系统中已有的处理对象名称的代码,以便于新的系统容易被接受。否则,新系统的推广应用将会遇到阻力;(7) 稳定性: 编码时应遵循的一条重要原则。代码系统要能适应环境的变化,能在整个系统中较长时间内使用,而不应经常改动。一般来说,编码应考虑3—5年的使用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