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友旧称“店员”。又称“接受特定事项委任的使用人”。经营业所有人或经理人雇佣从事营业事务并对分派的事务具有办理权的商业使用人。现代社会生活中的公司职员、企业业务人员等均属此类。伙友与营业所有人之间兼具有雇佣关系和委任关系; 伙友既为营业所有人提供劳务,又在分配的营业事务范围内代表商主体从事辅助性交易行为。伙友根据营业所有人或经理人的委任可以代理商主体从事商行为,但通常不能代理商主体从事诉讼行为,其职权狭于经理人。 伙友“五四”时期上海黄色工会“工商友谊会”主办的周刊,1920年10月10日创刊。以宣传改良主义、劳资调和为宗旨。由于“五四”运动后上海工人觉悟提高,该刊被迫披上代表工人利益的伪装。上海共产主义小组为争取和团结他们,初期曾给予帮助和支持,陈独秀为该刊写了发刊词,前六期表现了进步和反动的两个方面倾向。宣扬劳资调和,把“经理”、“账房”和店员工人统称为伙友。第八期后,完全站在资本家立场上,公开提倡取消革命和阶级斗争。后改名为《伙友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