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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词 任意法
类别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释义

任意法jus dispositivum

与强行法相反,指可以由国家之间的协议予以更动的法律规则。国际法上大部分都是任意规则,可以由国家依据协议予以更动。例如,外交特权与豁免就是属于任意法的性质。如果国家之间依据条约同意其外交代表在彼此领土内不享受国际习惯法所给予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它们并不违反国际法,这样的条约是有效的。参见〔强行法〕。


任意法

“强行法”的对称。实施与否由个人意志决定的法。西方有些学者认为,私法是比较典型的任意法。私法规定的法律关系可以经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加以改变,法的执行应有当事人的请求。更多的学者认为,任意法是各部门法及单个法律、法规中任意性法律规范。任意法主要体现为授权性法律规范。强行法与任意法的划分,从一个角度揭示了法的特性,对于立法、法的适用,以及法学研究与教学有一定启发作用。

任意法

任意法

“强制法”的对称。依法律规范的性质划分的法律分类。凡允许依当事人的约定排除其适用,或者仅作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充分时补充的法律规范。详“强行法”(21页)。

☚ 强制法   一般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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