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分配
以商品购销价差或商品价格与价值背离而发生的国民收入分配、再分配。是在流通领域中伴随商品交换而实现的一种价值分配。其形成和表现主要有三种情况: (1)商业环节的经营者通过商品购销价差取得产业部门转让的一部分商品价值。在社会主义社会,它表现为商业部门通过价格分配取得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社会纯收入。(2)由于市场供求不均衡引起价格与价值相背离而形成的价值再分配。(3)在一定条件下,由于不等价交换而实现的再分配,例如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等。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条件下,国家使某些商品价格在不同幅度上偏离价值,以改变生产者、消费者对国民收入的占有份额。市场价格的变动客观上也起到了再分配的作用。价格分配与财政分配、工资分配等都是以社会产品价值量为对象的分配行为。因此,价格的调整变动虽不会改变社会产品数量,却会使财政与各方面发生的分配活动在价值量上发生变化,这就需要把价格分配与其他分配形式统筹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