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主管部定额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主管部定额亦称“部颁定额”。指我国国务院各专业主管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预算定额。由于各专业,如冶金、石油、化工、建材、电力、铁路、公路、港口……等建设工程具有突出的专业技术特点: 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标准要求高、对工程造价影响大,等等。因此,根据国家计委统一规定的预算定额水平和编制方法,各部组织人力编制出具有本专业特色的专业预算定额,由各专业部审批,并颁布执行。如冶金部颁发的冶金土建工程和机械设备安装预算定额、石油部编制的长输管道工程预算定额、化工部制定的化工设备安装定额、煤炭部制定的矿井建设工程定额、铁道部制定的铁路建设工程定额、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港口工程建筑安装预算定额,等等。主管部定额,一般只在本部门系统内执行,但也适用于省、地的同类中小型工程。它不包括一般民用建筑中的定额项目。根据国家计委制定的“七五”期间概预算定额修编计划,制订或修订的概预算统一定额共计92本。其中,由国家计委审批的16本,主管部审批的76本。上述化工设备、长输管道、电气设备及自控仪表等预算定额列入16本之内,已由国家计委颁布执行。定额的管理和解释权,国家计委授权主管部定额站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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