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往来国信所❶南宋官司名。绍兴十二年(1142)九月十二日始见此称(《宋会要·职官》36之44)。掌金国使者在绍兴和议签订后与宋往还交聘事(《宋会要·职官》36之45)。 ❷南宋差遣官名。为主管往来国信所主管官,由入内内侍省押班以上中贵充任。
简称❶国信所。《宋会要·职官》36之52:“(绍兴二十九年二月)十九日,国信所言:每遇大金使人到驿。”同上书36之44:“(绍兴十二年九月)十五日,诏主管往来国信所,大金使人见辞,所有下节人从,并许于皇城门里、宫城门外上下马。” ❷主管国信所、主管。主管往来国信所官的略称。《宋会要·职官》36之45:“诏置国信所回易库干办官二员,从主管陈琠请也。”同上书36之46:“景福殿使、宁国军承宣使、入内内侍省副都知、主管国信所陈永锡。……礼部言:‘主管往来国信所陈永锡等。’” ❸国信。《宋会要·职官》36之53:“(绍兴二十八年)国信等买物钱二万九千四百八十余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