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等爵
周代分封诸侯依次尊卑的五个爵称,即公、侯、伯、子、男。《国语·周语中》: “昔我先王之有天下也,规地千里,以为甸服……其余以均分公、侯、伯、子、男。”《孟子·万章下》: “公、侯皆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西周多数诸侯的封地可能按上述标准;但对少数尊亲则大有增加。如“封伯禽、康叔于鲁、卫地各四百里……太公于齐,兼五侯之地。”(《史纪·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第五》)。爵称除与封地大小相联系外,还有其他政治原因。《公羊传》隐公五年: “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均称侯,小国称伯、子、男。”学术界对五等爵有不同意见,一度占上风的说法是:诸侯爵名无定称,所谓五等爵制纯属后人拼凑而成。但有些学者将周代金文与《 春秋》所载诸侯爵称全面排比研究, 发现各国爵称除个别变例外, 都是固定不变的。五等爵制并非不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