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农业
1991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在荷兰召开的持续农业和农村发展大会通过的《丹波宣言》,给出了持续农业的定义:采取某种使用和维护自然资源的基础方式,以及实行技术变革和机制性变革,以确保当代人类及其后代对农产品需求得到满足。 这种可持续的发展(包括农业、林业和渔业)维护土地、水、动植物遗传资源,是一种环境不退化、技术上应用适当、经济上能生存下去以及社会能够接受的农业。农业可持续发展的要点是: ❶ 生态良好,即自然资源的质量得到保持,农业生态系统的活力得到加强; ❷ 经济可行,即农民能够生产足够产品,满足需求增加收入; ❸ 社会公正,即资源和能量的分配使所有社会成员的基本需求得到满足,并保证他们拥有土地使用、足够资本、技术援助、销售市场的公平机会的权利; ❹ 人道高尚,即所有生命都应受到尊重; ❺ 适应性强,即农村社区能够进行调整,以适应不断变化的人口、政策、技术、市场需求等农业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