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五代会要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五代会要》《五代会要》
北宋王溥撰。王溥(922~982),字齐物,并州祁县人。后汉乾祐进士,仕后周为中书侍郎、平章事,宋初进位司空。一生好学,手不释卷,聚书至一万余卷。著述除《五代会要》外,另有《唐会要》100卷,《周世宗实录》40卷,《文集》20卷等。该书共30卷。为记述五代时期典章政事的政书。体例仍依《唐会要》,按类编排。共分为279目,其中第1至6卷记帝号及宫中各项制度,第7卷记乐,第8卷记礼,第9卷记刑,第10至11卷记天文,第12至24卷记各种官制,第25至28卷记社会经济状况,第29至30卷记各少数民族和对外关系。取材主要根据五代时期的历朝实录,因而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如第8卷《经籍》目中,记载后唐长兴二年(931)始依石经文字刻《九经》印板,至后周广顺三年(953)刻成一事,是中国古代正式刻印经书的最早且详细的纪录。又如第25、30卷《租税》、《逃户》、《盐铁》等目中,详尽地开列了后唐以来的经济、政策及其衰弊状况等。可与新、旧《五代史》等相互参照。《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价说:“欧阳修作《五代史》,仅列《司天》、《职方》二考,其他均未之及。如晋段颙、刘昫等之议庙制,周王朴之议乐,皆学关巨典,亦略而不详。又如经籍镂版。昉自长兴,千古官书,肇端于是,崇文善政,岂宜削而不书?乃一概刊除,尤为漏略。赖溥是编,得以收放失之旧闻,厥功甚伟。至于《租税》类中,载周世宗读《长庆集》,见元微之所上均田表,因令制素成图,颁赐诸道。而欧史乃云世宗见元微之均田图,是直以图为元微之作,乖舛尤甚。微溥是编,亦无由订欧史之谬也。盖欧史务谈褒贬,为《春秋》之遗法,是编务核典章,为《周官》之旧例,各明一义,相辅而行,读《五代史》者,又何可无此一书哉!”作者王溥是五代后汉进士,在后周官至右仆射,对五代及唐代制度较为熟悉,同时还撰有《唐会要》100卷,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会要,可并参考。该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与《唐会要》一起撰修完毕进呈朝廷,被诏令藏于史馆。有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据清代江苏书局本为底本,参校其他书籍重印出版的标点本。 五代会要书名。宋王溥撰。30卷,279目。成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年)。根据五代历朝实录,记述五十年间的典章制度。包括帝号、皇后、内职、诸王、公主、庙议、祥瑞、常朝、百官奏事、定格令、议刑轻重、定赃、论赦宥、徒流人、刑法杂录、浑天仪、刑部、大理寺、御史台、推事、明法、奴婢、盐铁、回鹘、契丹、高丽、南诏蛮、昆明国等类。作者为后汉进士,在后周时官至右仆射,于五代情况,见闻较切,所记具有一定史料价值。为研究五代法制史的重要资料。 《五代会要》记载后梁、后唐、后汉、后晋、后周五代典章制度及其沿革的史书。北宋王溥撰,共30卷(一说50卷)。该书体例仿照《唐会要》,共设279目。每目按朝代、年代顺序编排史料。此书写成于961年(或963),是第1部记载五代典章制度的著作。该书初次刊刻于1046年。1171年和1886年又有重刻本。 五代会要 五代会要会要体五代典章制度史。三十卷。北宋王溥(生平见《唐会要》条)撰。王溥在编撰《唐会要》以后,因五代时期鼎革频繁,文籍散落,故府遗规,多未暇修举,而其间法制典章,尚略具于累朝实录,故据历朝实录,又将五代时期梁、唐、晋、汉、周五十年间的典章制度,分类撰次,以成此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编成后与《唐会要》同时上奏朝廷。 ☚ 唐会要 旧五代史 ☛ 五代会要 五代会要书名。北宋王溥编著。王溥(919—981),字齐物。并州祁 (今山西祁县) 人。他于编撰《唐会要》 以后,又将五代时期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十年间的典章制度编纂成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 (961)将此书与 《唐会要》 同时上呈朝廷。全书30卷,卷1有帝号、皇后等目,卷2有诸王、公主等目,卷3至卷8为各种礼仪制度,卷9有议刑轻重、论赦宥等目,卷10有刑法、地震、月蚀等目,卷11有杂灾变、功臣、封建等目,卷12有寺、京城诸军等目,卷13至卷24介绍各种官制,卷25至卷27介绍社会经济状况,卷28至卷30介绍少数民族及对外关系。五代史料本就贫乏,而有关典制的记载更为稀少。《新五代史》 只有“司天”、“职方” 两考,《旧五代史》志的内容也多简略,甚至缺而不载。王溥曾在后汉、后周等朝为官,于宫廷制度耳闻目睹,其书所记帝号、祭祀、追谥、婚礼、行幸、受朝贺及章服、乐礼等内容多较充实,可补五代宫廷史料的不足。又作者手不释卷,参考五代历朝实录和一些原始材料成书,所叙史实常可纠它书之谬,是书元明之际仅以抄本流传。清乾隆有活字本。光绪间有江苏书局印本。1978年,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排印本,书后并附有校证,可供参考。 ☚ 五代诸王世表 宋史·本纪 ☛ 五代会要 五代会要(宋)王溥撰。30卷。据五代后梁、后唐、后汉、后周诸朝实录及旧事传闻,分类记述五代典章制度,共279事目。作者系后汉进士,后周时官至右仆射,对五代典制见闻较切,所记颇有史料价值。以中华书局1978年标点本通行。 ☚ 唐会要 宋会要辑稿 ☛ 五代会要书名。宋王溥撰。三十卷。取材颇广、分类记述五代典章制度及史实。具较高史料价值,可补新、旧五代史之缺。 五代会要三十卷。五代王溥 (详见《唐会要》)撰。王溥乃五代后汉进士出身,做过秘书郎,后周时做到中书侍郎、平章事、右仆射,故详于五代见闻。在本书中,他根据五代时期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50年诸朝实录及旧事传闻,分类记述其典章制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编成后与《唐会要》同时进呈朝廷。原书共五十卷,今仅三十卷,卷一至六记宫中制度、卷七记乐、卷八记礼、卷九记刑、卷十至十一记天文、卷十三至二十四记官制、卷二十五至三十记民族与周边关系。五代时期史料贫乏,王溥之《五代会要》系统考察这一历史时期典章制度沿革,且以丰富的史料对一些重要史实进行了补充,尤其是该书从各朝皇帝实录中所引之诸朝诏令、奏议颇多,故具有很高的史料价值。现存最早版本为清武英殿聚珍本,光绪年间有江苏书局本,后有商务印书馆排印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标点本乃以江苏书局本为底本,参校武英殿本、沈缜本和上海图书馆、复旦大学收藏的传抄本及新、旧 《五代史》、《册府元龟》等而成。 五代会要 《五代会要》典章制度专史之一。王溥撰。成书于北宋建隆二年(961), 全书三十卷。薛居正之《旧五代史》志书残缺不全, 欧阳修之《新五代史》仅有二考, 其他典章制度均未涉及, 故《五代会要》实为后人熟悉五代典章制度的基本史籍。 ☚ 唐会要 十国春秋 ☛ 五代会要政书名。宋王溥撰。成书于宋太祖建隆二年(961)。王溥曾仕于五代的后汉与后周,他根据五代历朝的实录类辑成编,体例仿《唐会要》。共三十卷,二百七十九个条目,较为详细地叙述了五代时期各种典章制度的发展变化情况,并保存了许多新旧《五代史》中所没有的、极为珍贵的历史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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