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改造“二流子”
改造“二流子”是边区在生产运动中采取的社会政策。所谓“二流子”, 主要是指那些抽大烟、胡嫖乱赌、游手好闲、好吃懒做、装神弄鬼、欺蒙拐骗等不务正业的人。根据中共中央西北局调查研究室调查统计, 1937年前, 延安市的 “二流子” 占全市总人口的16%; 延安县的 “二流子”也约占5%。如以此比例推算, 全边区的“二流子”约达30 000人。这些人虽然数量不大, 但社会影响恶劣。
1943年边区广泛开展了改造 “二流子” 的工作,通过劝说做思想工作和辅以强制劳动等办法, 使“二流子”参加生产劳动。把他们编在互助组中, 分配硬性劳动任务, 不好好干就开会批评或斗争; 同时, 也帮助他们解决吃饭、穿衣等生活困难。据统计, 1943年初的9 554名 “二流子”, 到年底已改造了5 587名, 占58.8%。他们改造好后, 都变成了自食其力的新人, 走上了丰衣足食的道路。“二流子” 的转变,对促进边区经济发展也起了一定的作用。甘泉县132个转变了的“二流子”开荒40.33公顷, 平均每人开荒0.3公顷。延安金盆区22个“二流子”开荒18.33公顷, 人均0.83公顷。全边区转变的 “二流子” 以每人生产225千克细粮计,5 587个改造好的 “二流子”, 则可生产1 257吨细粮, 可供上万人一年的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