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二、农村互助合作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二、农村互助合作 二、农村互助合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甘肃农村,农民为了克服生产上的困难,就有着比较原始的互助合作习惯和经验。革命战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环县、华池县等老解放区,在党中央和毛泽东同志“组织起来”的号召下,变工队等互助合作组织就有一定发展。新中国成立后,中央决定在完成土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逐步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并为此规定了相应路线、方针、政策和方法,即不能采取剥夺,而必须采用说服教育,典型示范和国家援助的方法;坚持自愿互利原则;实行依靠贫农、下中农,团结中农的阶级路线;采用三个互相衔接的步骤,由低级到高级,由小到大,由少到多,由点到面,逐步发展,亦即首先组织和发展带有社会主义萌芽的临时互助组和常年互助组,再组织和发展以土地入股、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再组织和发展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归集体所有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并制订了大约需要经过三个五年计划(从1953—1967年)的时间,来实现上述具体目标,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必须肯定,党中央关于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指导思想、路线方针,方法步骤,开头是十分正确的,完全符合甘肃实际情况,推动了农村互助合作运动的健康发展;但在胜利面前发生过批“小脚女人”那样急于求成的偏差,造成了许多先天不足,后天又失调的后遗症。 ☚ (二) 土地改革的主要做法及成果 (一) 农村互助合作的演变 ☛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