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1960年8月,成立自治区人工控制天气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气象局办公。1978年,自治区人工控制天气委员会改为人工影响局部天气领导小组,由自治区党政分管农业的领导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气象局。198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撤销人工影响局部天气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立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列事业编制15名,仍设在自治区气象局。1987年、1990年和199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先后三次对该机构进行调整和加强,明确其为自治区人民政府设在自治区气象局的处级事业单位,委托气象局代管,有事业编制15名。
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区人工影响天气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承担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的指挥服务、装备检查维修和科学试验研究; 掌管自治区人工影响天气事业的经费、物资和人员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