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民党现阶段党务发展纲领案
1993年8月21日国民党“十四大”通过。纲领案称,“惟国内环境日益多元复杂,政治理念出现激烈竞争,而若干同志因承平日久,缺乏危机意识,党的组织逐渐松弛,以致本党党务运作及执政地位遭逢严酷之考验与挑战”,“为奋起图强、开创新局,特于本次大会提出现阶段党务发展纲领,作为本党兴革之依据”。纲领的主要内容有: 坚持三民主义、“五权宪法建国”理想,传承本党为国为民、牺牲奉献之一贯精神,掌握时势潮流,并深入基层,以新观念、新做法,踏实推动党务发展;党的体质与体制必须更加民主化、制度化;党的决策应符合公平正义原则,一切以全民福祉为依归;党的组织结构应继续精简;加强吸收社会各阶层、海外和大陆地区党员;检讨并建立各级民选公职人员之提名制度;慎重甄拔专职干部;强化妇女、青年、农渔民与劳工工作;加强联系海内外学术界、传播界与艺文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