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 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的论战发生于1934—1935年。第一次大革命失败以后,中国共产党坚持反帝反封建革命,在农村革命根据地领导农民开展土地改革运动。西方学者卜凯等人,罗列在中国进行农村调查的资料,宣扬中国农村贫困的主要原因是生产力低下、劳动时间分配不均及耕地面积缺乏,否认封建土地所有制是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严重阻碍,认为中国农村已是资本主义性质,应积极推行资本主义经营。更加有害的是,坚持托派理论的王宜昌等人,在《中国经济杂志》等报刊上,接连发表文章,宣扬“指示某社会历史的性质的标帜,不能不是生产力”,农村经济的研究的对象应是生产技术,并且猎取当时极少数农业生产中应用现代农业技术的资料,断言中国农村经济已经资本主义化了。胡说“以土地问题为农村经济研究的核心的时代已经过去”。为了回击王宜昌等人的挑战,批判他们及其他有关中国农村社会性质研究中的反动、错误观点,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村经济研究会的成员,主要是钱俊瑞、薛暮桥、孙冶方等人,在他们创办的《中国农村》及其他报刊上,发表了一系列论战文章。他们根据马列主义原理,强调指出:“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间的辩证关系中,生产力是决定的、主导的因素”,但是社会经济结构的性质,不是单纯地直接地根据生产力来论定,而是取决于生产关系。农村经济的研究对象不是生产技术而是生产关系,而中国农村生产关系的中心则是土地问题。他们根据大量的农村调查材料,深刻论证了在中国农村经济中占优势的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是封建主义生产方式,中国农村社会的性质不是资本主义而是半殖民地半封建。帝国主义的入侵没有使中国农村资本主义化,而是维持了封建剥削制度,阻碍了中国农业资本主义化的进程。占人口极少数的地主富农占有70%以上的土地,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中农和贫农则仅有30%的土地。因此,消灭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剥夺地主的土地,将土地转给农民,正是一切农村改革的前提。通过这次论战,党内外的马克思主义者,有力地揭露和批判了托派散布的种种谬论和其他一些人提出的错误观点,为捍卫党的反帝反封建革命路线,捍卫党所领导的农村土地革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这次论战的文章,由新知书店汇编为《中国农村社会性质论战》 一书出版。 ☚ 中国社会性质论战 乡村建设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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