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军队保密工作的基本军事法规。军队实施保密工作的基本依据。1986年11月27日,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施行。共8章36条,其内容包括:总则,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和解除,保密制度,战时保密工作,保密工作的分口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奖励与惩罚等。《条例》规定: “凡关系国防和军队的安全与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是军事秘密。军事秘密是国家秘密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守军事秘密是全军所有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工作的基本法规。1986年11月27日中央军委发布施行。是军队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则,是维护国防安全和利益,保守军事秘密,保障军队建设和作战顺利进行,加强军队保密工作,严格保密制度的依据。 《中国人民解放军保密条例》共8章,36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军事秘密的范围和等级,军事秘密密级的确定、调整和解除,保密制度,战时保密工作,保密工作的分口管理,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奖励与惩罚等。这些规定总结了军队保密工作的历史经验,确定了保守国家军事秘密的基本原则、制度和方法。是新形势下培养军人保密意识,规范军队保密工作,保护国家军事秘密安全的法律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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