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流民
继王莽以后的东汉政权,从始至终都伴随着尖锐的流民问题。东汉王朝前期,豪强地主的田庄经济迅速发展,土地兼并十分盛行,大批农民破产流亡。据史载: 从光武帝到明帝时期,一直是 “游食者众”,和帝在位十七年,为流民问题曾颁布了十五条诏令。由此可推见当时流民问题的严重程度。这种情况,不仅影响着国家赋税收入和徭役征发,而且影响着社会的安定和政权的巩固,因此,不得不采取了一些诸如“假民公田”赐爵、释免奴婢、放免刑徒为庶民戍边、移民戍垦、赈济等等安抚流民的政策。然而,并不能根治流民问题。东汉后期,随着豪强经济的膨胀,更多的农民失去土地,加上外戚宦官专权,政治腐朽黑暗,以及水旱蝗灾连年不断,各种社会矛盾日趋激化。流民之势更无从遏止。据史载: 汉桓帝永兴元年 (153年),全国有三分之一的郡县遭受水灾、蝗灾,有几十万户倾家流浪在外(《后汉书·桓帝纪》)。东汉流民极大多数沦为农奴、奴隶和奴婢,命运十分凄苦。这种情况激化了社会矛盾,催化着东汉腐朽王朝的崩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