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毓钧
山东省人,1930年4月15日生。台湾省警察学校警员班第七期、中央警官学校政科第二十二期毕业。曾任警员、巡佐、巡官、派出所主管,台北市阳明山警察所行政科科长,台北市、南港、双园、中山警察分局局长,屏东县警察局局长,台湾当局“内政部警政署警察局”副局长,台湾省铁路警察局局长,“内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总队”第二总队总队长等职。1990年8月任 “内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长。1993年12月任 “内政部警政署”署长。1993年8月当选为国民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1996年4月任国民党中央海外工作会副主任。1998年退休。1997年8月被聘为国民党第十五届中央评议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