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宗旨1946年7月,包括中国代表在内的十四个国家科学协会的代表和观察家,在伦敦举行了首次会议,成立了世界科学工作者协会,其章程规定该协会宗旨如下:(一)充分利用科学,促进和平与人类幸福,尤其要保证科学应用要有利于解决当前的迫切问题。(二)促进科学和技术的国际合作,特别是通过同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密切合作来推动这项工作。(三)鼓励科学知识和科学工作者的国际交流。(四)维护和鼓励各国和国际间的科学工作自由和协作。(五)鼓励改进科学教学,在各国人民中普及科学及其社会影响的知识。(六)在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之间建立更密切的结合。(七)改善科学工作者的职业、社会和经济状况。(八)鼓励科学工作者积极参加公共事务,并使他们更自觉地关心社会中起作用的进步力量。上述宗旨体现了科技道德的基本内容与主要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