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稳定完善政策推进农村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辽宁认真贯彻落实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体的双层经营体制以及农产品购销、农用生产资料供应、农民负担监控和扶贫开发等一系列方针政策,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继1983年普遍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全省又根据中央精神,延长土地承包期30年,继续稳定和完善土地承包关系,调动和保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经营积极性。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全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和产权制度改革。在改革中努力实施了“五个坚持”的原则:一是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解放思想,大胆试验,不断巩固和扩大农村改革成果;二是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紧紧围绕发展做好改革的文章;三是坚持以市场为取向的改革目标,努力构造市场经济体制框架;四是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的改革方针,配套推进县级综合体制改革;五是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努力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优良社会环境。到1996年,全省实行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面积已达37.78万公顷,占承包总面积的10.8%。乡镇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组建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乡镇企业集团124家。全省县区属国有小企业有55%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农业产权制度改革所形成的股份合作制水电井、方塘1 444处,租赁小型水利工程248处,拍卖“四荒”面积20.13万公顷,占“四荒”总面积的21.9%。全省县级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县(市、区)已由最初的5个扩大到23个。各试点县(市、区)在改革的难点、重点上普遍加大了力度,在产权制度改革、农村经济组织创新、组织区域经济等一些带有方向性的改革方面都取得了较大的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