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五不论
附见于《切韵指南》之“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个规律是不完备的,它只说对了第二句,因为诗的节奏点,是由第二、四、六字来表现的,故五言的第二、第四字,七言的第二、第四、第六字必须严格按照平仄的规律,以保持其相间相续的特点。至于第一句的“一三五不论”,在律诗则将出现“孤平”和“平三连”的诗病;在古诗则违背了“出句以二、五为凭,落句以三平为式”的规律。清梁章钜《退庵随笔》:“乃不知何时何人,创为‘一三五不论’之说,以疑误后学,村师里儒,靡然从之。”
初学做七言律诗(包括七绝)的一句歌诀,指七言律诗每一句的第一、第三、第五个字的平仄可以不拘(其实不尽然):又听见说~,二四六分明,看古人的诗上,亦有顺的,亦有二四六上错了的,所以天天疑惑。(四八·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