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挥优势,挖掘潜力,治山致富
1985年底,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第一次山区工作会议,提出山区的优势在山,潜力在山,希望在山,致富在山,“治山致富”的正确方针。此后,每年召开一次山区工作会议,不断总结新的典型经验,并按照“三个台阶”指导经济开发。
第一个台阶是造林绿化,消灭荒山,改善生态环境。1985年做出了“五年消灭荒山,十年绿化广东”的决定,并把它作为山区脱贫致富不可逾越的阶段来抓,采取各级领导办点,“造、封、管、节”相结合,出示黄牌和奖牌等措施,促使全省在“七五”期间消灭了66.67万公顷宜林荒山,森林蓄积量从1.7亿立方米增加到2. 1亿立方米;还结合造林绿化,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 093平方公里,改造中低产田37. 07万公顷,为全面开发山区打下了良好基础。
第二个台阶是发展多种经营,建设各具特色的商品生产基地。结合造林,开发荒山、荒坡、荒地,建设了约66. 67万公顷商品生产基地,其中水果33. 33万公顷,南药、桂树、紫胶寄主树各6. 67万公顷,茶叶、烟草、笋竹、甘蔗各3.33万公顷,蚕桑1.34万公顷,发展林、果、牧、渔相结合的立体农业,促进了山区商品经济的发展。
第三个台阶是资源、技术、市场相结合,发展山区工业。随着农林产品的增多,不断引进先进技术设备,积极发展资源型工业,实现产品增值。7年来,山区已建立一批现代化的农、林、矿产品加工企业。肇庆市的9个山区县,每个县都办起一批年产值超5 000万元的骨干企业,1992年9县工业总产值(1990年不变价)达121. 1亿元,比1985年增长近5倍。
按照“三个台阶”综合治理开发山区,体现了按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办事,从而发挥了广东山区的优势,兼得了生态、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