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业保险
农业保险主要是养殖业和种植业保险。1982年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试办农村养猪保险的通知》,选择了贵县桥圩、横县陶圩、北海市西塘三个大队进行养猪保险试点工作,取得经验,逐步推开。与此同时,也在一些地、县试办耕牛、奶牛保险;养殖业保险范围不断扩大。先后开办了养鸡、养虾、养蚝、养貂等保险业务,并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和完善保险条款,制订合理的费率,加强经营管理,使业务由小到大,1993年共收保费119.8万元,支付保险赔款100.8万元。
为了探索种植保险,1985年广西人保公司分别在桂林地区的灵川、柳州地区的融安等县进行了杉树火灾保险的试点,总结经验,后全面推开,继而发展到水稻、甘蔗、森林等系列保险,险种越来越多,保险的覆盖范围也不断扩大,仅1993年共承保粮食作物10万公顷,经济作物6.24万公顷,森林48.6万公顷。这一年种植业保险保费收入达2 343.6万元,处理各种赔案4 127件,赔款2 838.3万元,赔付率为13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