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离退休科技人员兴办经济实体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批复》 《关于同意离退休科技人员兴办经济实体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批复》由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1993年7月30日以湘政办函[1993] 184号文批复。主要内容为: 同意离退休科技人员兴办的经济实体按照省税务局、省科委 (90)湘税第149号,省税务局湘税[1992] 388号,省老龄委、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税务局、省物价局湘老字 (1992) 15号文件精神,享受有关优惠政策,所获减免税款,用于发展科技事业和扩大生产经营。 ☚ 关于推进科技兴湘的若干政策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意见 ☛ 0000455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