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为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低碳省区和城市,建成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低碳园区和低碳社区,推广一批具有良好减排效果的低碳技术和产品,使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能力得到全面提升制订的方案。2011年12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颁布了《“十二五”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同日以国发 [2011] 41号公布。《方案》 分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综合运用多种控制措施、开展低碳发展试验试点、加快建立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探索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大力推动全社会低碳行动、广泛开展国际合作、强化科技与人才支撑、保障工作落实九部分。《方案》 提出,大幅度降低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到2015年,全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0年下降17%。控制非能源活动二氧化碳排放和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物、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温室气体排放取得成效。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体系、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基本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