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青县试验区
是1995年2月经省农村改革试验区领导小组批准列入省级农村改革试验区的。试验内容是: 运用股份合作方式进行中低产田的开发改造和兴办各种农业企业。两年改革试验,已取得明显成效。
全县新建或改制各类农业股份合作经济组织818家,入股农户2.8万户,入股资金9 200万元。运用股份合作方式开发改造中低产田1.16万公顷,占全县总耕地面积的20.2%,发展股份合作畜禽养殖100万头 (只)。兴办了一批股份合作的农田水利设施、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农业开发小区。股份合作实现了“四个转变”,即: 开发层次由一般改造型向建设现代农业转变; 合作对象由县内入股开发向引进外资合作开发转变; 开发规模由以小型项目为主,向较大工程为主转变; 开发形式由以新建项目为主向全方位改造转变。
推进了土地适度规模经营。1996年底,全县在坚持群众自愿基础上,实行的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1.03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17.9%。其中股份合作制方式的规模经营面积0.75万公顷,占规模经营总面积的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