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价格标准市场价格标准是指按照独立核算原则对跨国联属企业之间的交易往来,要求以转出企业或转出企业所在地的同类货物、工业产权和劳务的市场价格或资金借贷的市场利率作为分配的标准。简单地说,市场价格标准就是按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自己的交易价格,处理国际收入和费用的分配问题。如发现不符,要加以调整。 按照独立核算的原则,在跨国联属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往来中,必须把由相互进行控制而起作用的因素完全排除在外。这一点,是不言而喻的。既然不能允许交易当事人中的任何一方在它们所发生的交易往来中,施加某种人为控制的影响,那么,唯一能够起作用的,只能是由客观价值规律所决定的市场价格了。从而,市场价格标准就成为按照独立核算原则,处理国际收入和费用分配的一项基本的标准。 实行市场价格,要求对跨国联属企业相互间的交易往来,包括销货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咨询服务收入以及利息收入等等各项主要业务收入的分配,都要拿市场价格去检验。这个市场价格,首先应该是转出企业提供给其他并非处于关联共同控制下的独立企业的同类货物、专利和技术等特许权,咨询服务以及贷款等等的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其次,如果该转出企业本身并无此种同种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也可以是转出企业所在地当时的一般市场价格或市场利率。凡检验结果不符合这一分配标准的,转出国或转入国政府的税务当局都要重新按市场价格标准加以调整纠正。例如,甲国母公司生产一批产品,以10万元的转让价格销售经乙国子公司。甲国税务当局检查发现,当时市场上同样数量这种产品的成交价格是14万元。这时,甲国税务当局可以按照市场价格标准进行调整分配,向甲国母公司就调整增加的4万元所得补征所得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