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全面发展阶段1979—1992年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甘肃省贯彻和恢复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全面纠正了“以粮为纲”的“单打一”做法,在农村普遍实行了不同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全省种植业生产进入了全面发展阶段,也是向商品化生产转变的起步阶段,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的最佳时期。这阶段的主要措施是:
(1)普及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9年初,省委制定了农村政策《十条》,突出了两点,
❶普遍推行划组作业,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
❷强调了口粮按劳分配加照顾。纠正了吃大锅饭的平均主义。1980年10月2日,省委第一书记宋平在全省地县委书记座谈会上传达了[中央(1980) 75号文件]精神,重点研究农业生产责任制,包产到户问题。1980年12月26日至1981年1月3日,甘肃省第五届三次人代会在兰州举行,冯纪新代表省政府作的工作报告中指出,目前实行多种形式生产责任制的生产队,已经达到全省生产队总数的97.6%,其中包产到户的占总数的63.5%以上;到1982年6月,农区实行“双包”责任制的队占92.1%,牧区实行包干到户的队占92%。由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普及,改变了经营方式,调整了生产关系,推动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
(2)调整种植业结构,改革耕作制度。1979年省委制定了“以农为主,农牧并举,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因地制宜,各有侧重”的方针引导种植业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在保证粮食生产稳定增长的前提下,有计划地调整经济作物、饲料、绿肥作物,使种植业内部结构趋向合理。1982年和1983年7月,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先后两次视察甘肃后指出:“甘肃的农业再不能按老路走下去,要改变发展战略,‘反弹琵琶’,念‘草木经’,种草种树,发展畜牧,改造山河,治穷致富,改变生态环境,调整农业结构”。经过几年的实践,农村种植业结构调整已初见成效。由过去以种粮为主转向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在种植业内部逐步改变“以粮为纲”的“单打一”做法,向粮、经、饲生产并重的方向发展。1986年甘肃粮食播种面积比重,由1978年的85.5%下降为78.96%;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比重由6.45%上升为10.15%;以饲草为主的其他作物种植面积比重由8.09%上升为10.9%。1990年又经合理调整,粮食面积比重占79.6%;经济作物占10.7%;其他作物占9.7%。同时,通过耕作制度改革,提高了复种指数,达到了粮经面积双扩大,单产总产又增加的目的。
(3)积极改善生产条件,提高现代化水平。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甘肃省通过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增加对农业的投入,使种植业生产条件有了很大改善。到1992年,全省有效灌溉面积发展到88.49万公顷,比1978年增长4.3%;农村用电量达到20.38亿千瓦时,比1978年增长165%;农业机械总动力达到63.45亿瓦特,比1978年增长106.3%;机耕面积105万公顷,占总耕地面积的30.14%,比1978年增长12.55%;机播面积64.97万公顷,比1978年增长3倍;化肥施用量139.1万吨,比1978年增长84%;农药投入量7 390吨;农膜施用量2.1万吨,比1978年增加3.5倍。
(4)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种植业发展。甘肃全省上下都积极认真地推行了科教兴农战略,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种植业发展,常规技术应用面积不断扩大,一批新技术被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收到了良好效果。截止1992年,全省建成“四有”(即:有稳定的人员,有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有必要的仪器设备,有可靠的经营推广项目)乡农技站1031个,占全省应建设乡站数的70%;县农技推广中心64个,占全省应建县“中心”的80%,落实大面积技术推广项目163项,项目覆盖面积220.63万公顷(次)。其中,省农业厅组织实施的国家和省列重点示范推广项目14项,完成面积75.88万公顷,占1/3以上。推广各类良种246.7万公顷,其中“两杂一薯”(杂交玉米、杂交高粱、马铃薯脱毒种薯)43.3万公顷;地膜覆盖20万公顷(粮食14.7万公顷,经作5.3万公顷);带状种植20万公顷,间套种33.3万公顷;配方施肥13.3万公顷等等。科教兴农不仅促进种植业增产,而且激发了广大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热情,为高产、优质、高效农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1992年,全省粮食播种面积289.35万公顷,比1978年减少10.24万公顷,总产达到696.96万吨,创历史最高水平,比1978年增加186.41万吨,增长36.5%;棉花播种面积1.26万公顷,比1978年增加0.19万公顷,单产1 396公斤/公顷,比1978年增加3.4倍,总产17 532.5吨,比1978年增长4.1倍;油料种植面积30.87万公顷,比1978年增加14.19万公顷,单产1 182公斤/公顷,比1978年增长77%,总产36.48万吨,比1978年增长3.2倍;其他作物产量同时也有所增加。农村经济纯收入,1992年比1978年增加8.2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