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壤等级
据1980—1986年广西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的资料,广西三大土地体系的土壤等级如表1-1-2。
表1-1-2
耕地类别 | 合计 | 一等(%) | 二等(%) | 三等(%) |
水田 旱地 林荒地 | 100 100 100 | 26.40 2.12 39.08 | 42.14 71.09 45.21 | 31.46 26.73 15.70 |
广西土壤资源质量总的是中间大,两头小,即质量中等的面积占的比重大,而质量低劣、质量上等的少。一等土壤面积中,林荒地占39.08%,水田为26.4%,旱地最差,仅2.12%。故此,林荒地自然土壤质量优于耕作的水田和旱地; 在水田与旱地中水田比旱地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