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建设阶段1949—1957年
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土地改革、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生产得到恢复和发展,翻身农民开始着手建设家园,翻修或新建自己的住房。农村小集镇也陆续盖了一些学校、文化、卫生点等公共建筑。1953年,我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期间,随着江西境内岿美山钨矿、大吉山钨矿、西华山钨矿、上犹江水电站、江西第一糖厂、萍乡钢铁厂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建成,兴起和发展了岿美山、大吉山、陡水、唐江、湘东等一批新型工矿镇,以及大量乡村集镇,并进行了相应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1957年冬,省委、省政府组织了5万多农垦大军创建国营垦殖场100多个。这批垦殖场大都建在偏僻山区或湖滨滩地。随着垦殖场的建立和发展,大茅山垦殖场的花桥镇、红星垦殖场的圩上桥镇、云山垦殖场的周田镇、蚕桑垦殖场的新祺周、共青垦殖场的共青城等一批新兴小城镇迅速崛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