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产业结构
1996年,在辽宁省乡镇企业4 222.6亿元的总产值中,第一产业即农业企业产值115.5亿元,占3.7%;第二产业产值3 183.4亿元,占75.4%,其中工业产值2 800.7亿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66.3%;第三产业产值923.7亿元,占20.9%,其中,商品流通企业产值444.4亿元,交通运输企业产值307.4亿元,餐饮企业产值136.1亿元,旅游服务企业产值18.4亿元。同年,全省乡镇企业实现增加值977.2亿元。其中第一产业(农业企业)增加值26.5亿元,占2.7%;第二产业增加值728.1亿元,占74.5%,其中工业企业增加值651.6亿元,占乡镇企业增加值的66.7%;第三产业增加值249.1亿元,占22.8%。在全省乡镇企业增加值中,一、二、三产业比重为2.7:74:5:22.8;在乡村工业产值中,轻重工业的比重为36.5:63.5;在乡村轻工业产值中,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比重达59.2%;在乡村重工业产值中,加工工业占58.1%。在国家统计的46个工业门类中,辽宁乡镇企业有40个。其中矿业建材、机械、冶金、轻纺、食品、化工是乡镇企业的6大支柱。镁砂及其制品、硼砂及其制品占全国同行业首位。乡镇企业的产业结构同省内国有大中型企业有类似性,重工业为主,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品居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