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章】
第一段章句: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賦之理,以為健順五常之德。
理有動静,一陰一陽之謂也。命動而性静。惟動也,故‘物與無妄’;惟静也,故‘凝命’。性不可以終静,故循之而為道;道不可以終動,故止於至善。修道之教,欲止於至善也。是故曰惟性惟道,天為主,而人聽天;惟教則人為主,而求合於天也。
又按:此章三‘之’字下得重,與易大傳第五章‘一陰一陽〔之謂道〕[1]’之‘之’及‘繼之、成之’之‘之’字同,如孟子‘匡之直之,輔之翼之’之‘之’。此二段乃移在第一章第一段章句之上。善者,流行公共之理也;命者,賦予人物之理也;性者,人物所得之理也。非理有三等也,隨地位而稱之不同。命者,自善之性之間也。易傳本天道而説到人物性上,故言善性而不别言命,然命實在其中矣;中庸本人物之性而泝源於天道,故自其賦予而言,不及於善,亦語勢然也。故章句首言‘天以陰陽五行化生萬物’,補得繼善,旨哉!或曰:‘命則誠純乎理,至若性,則既已墮在氣質之中。其未發也,氣稟本色依然自在,故言性不能不帶氣。’權丞相之徒有倡是説者,援引甚富,驟看可愛,故權丈兢憲氏衍之,而作理學綱目。明翊嘗童時見其書,今皆不能記,然其宗旨要亦不過或者之説耳。今謹就章句而考之。夫性固不離乎氣,然若言性,則實不雜乎氣而專指其理,故章句曰‘理亦賦焉’,又曰‘各得其所賦之理’。各得之理,即‘理亦賦焉’之理。但自天言之,則曰‘理亦賦焉’;自人物言之,則曰‘各得所賦之理’也,何嘗有彼此之别乎?彼説曰:‘天命之謂性’猶‘父生之謂子’,父子雖原是一體,然地既分矣,其面貌體相不能皆同。顧其説亦巧矣,然子之於父,所謂不同者以其形也。今所言者理,而强欲引形而證之,愚未見其可也。彼説曰:五常因氣質而名者也,乃五行之理之至粹之名也。人得五行之秀,故獨得五常;物則僅得五行之偏,非可與論於五常。若然,則章句之説性處,必兼人物而言。何也?蓋彼説之失定在乎主氣太甚,故一轉二轉,其説愈巧愈密,然愚恐其與先儒之説愈益左矣。夫五常者固五行之理也,而乃所謂‘粲然’者也。然徒見其因五行而有,而遂欲斷其偏全,則奚獨粲然者為?雖‘渾然’者,未始不因氣質而有也。太極何嘗離陰陽乎?然先儒言太極不雜乎陰陽者,以單指也。就五行而專指五常者,亦何以異此?若欲帶氣而言,則豈獨物不得其全也,抑賢愚之偏全人人不同,烏在其性善也?彼説又曰:本然之性不能無氣稟本色,故循性之道,人物不同。若性純乎理,則是人能率性而物不能率性也。愚竊譬之日月中天,而萬區之國受光不同。或鉅野平曼,昭晰無礙,則其國之人,起居出入,無適不安;或微雲點綴,半明半暗,則其國之人,起居出入,隨其明處而安;或頑陰充塞,點明穿漏,則其國之人,起居出入,亦隨其點光而安。自萬國而觀之,似若有偏全之殊,然自日月而順看下來,則昭晰者、半明者、點明者,孰非普天下一團之光乎?彼點綴、充塞者,特雲陰間其間耳,何與於一團之光哉!如此看得,則夫安有許多疑晦哉!大抵中庸大旨,自人物當行之道而推源於性,自性而又推源於天命,於是又自天命順説下來以至於道。蓋命之静為性,而人物得之;性之動為道,而人物循之。夫所謂循者,人物全不用力,止是循天之謂也。然則命、性、道一串是天為之主,而人物則儻然無所為,聽於天而已矣。既已主天而言,則人之循之全者,及物之隨其所通處循之,無非天理之全體也。彼説者只從道、性、命倒看上去,故出此多少新説也。程子曰:‘儒者主天,釋氏主心。’此足為今日斷案也。且章句於‘修道’之下曰:‘性道雖同,而氣稟或異,〔故〕不能無過不及之差。’然則氣稟二字無與於性、道,而始可言於‘修道之教’者,亦明矣。
第二段章句:皆性之德而具於心。
‘皆性之德’即大學章句所云‘衆理’也。彼主明德而言,故曰‘虚靈不昧,以具衆理’;此主道而言,故曰‘具於心’。
第二段以下總論。
戒懼者其事敬,而其德則仁也;慎獨者其事亦敬,而其德則智也。戒懼而至乎立‘天下之大本’,則仁熟矣;慎獨而至乎順‘天下之達道’,則智盡矣。及其至而‘天地位’者,體仁之極功也;‘萬物育’者,成物之能事也。然所以至此者,非自强不息不能也,是則勇也。
第二段章句:君子之心常存敬畏,雖不見聞,亦不敢忽。
‘常存敬畏’,包見聞時節而言也。‘亦不敢忽’,正是‘不睹、不聞’處功夫也。蓋見在視先云云,止始為十分寂然到頭也。故施省察於視聽之間,主敬畏於見聞之際,而不睹不聞之中則只是略略收拾而已。蓋戒懼便即敬畏也,大是存養功夫。然就其間别欲細分,則戒懼視敬畏尤不用力也。戒懼敬畏字有異義也,特隨其地位時節不害其淺深看耳。又按:此段先儒以為存養之要,‘存養’二字蓋本乎孟子之‘存心養性’也。然則章句所云‘存天理之本然’者,正謂存心也;‘不使離於須臾之頃’,正謂養性也。不止曰存心,而必曰存天理,則理合於虚靈者,於此亦可見矣。
第三段章句:君子既常戒懼,而於此尤加謹焉。
此則所謂動處敬也。然動静無違,表裏交正,然後無少間斷,故章句必添得‘既常戒懼’四字,然後始備矣。存養省察,如環無端。
第四段:發而皆中節,謂之和。
孟子之言‘四端’,專指善一邊,故止曰‘擴而充之’而已;子思之言七情,不能不兼善惡,故必曰‘發而’‘中節’然後‘謂之和’。然則朱子理發氣發之論,退溪理圈氣圈之圖,誠至矣,盡矣。彼一邊譊譊者争炒不止,抑獨何見哉?又按:和有兩義,一是和樂之義,如‘柳下惠,聖之和’也;一是和順之義,如‘利者義之和’是也。中和之和,正是義之和也,故章句曰‘無所乖戾,故謂之和’。下段章句又曰‘吾之氣順,則天地之氣亦順矣’,順之義較然也。
第五段章句:育者,遂其生也。
萬物遂其生,宜若為仁之功,而今屬乎知之效,何也?蓋萬物育者,萬物各順其性而遂其生也。人順人性,昆蟲順昆蟲之性,草木順草木之性,井井而不紊,是誠知之效也。又按:中庸之書多先知後仁,而於篇首特先仁後知者,何也?蓋以學者進學之敍言,則必致知然後體仁;以聖人之成德言,則成己成物,自有先後,此又不可不辨也。此正説‘中和’也,若存省之先後,則别有説在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