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憂道學’之憂字,以下文考之,則言此等處不一。而或言‘懼’,或言‘恐’者,何也?於‘道學之失其傳’,憂字似當;於異端之害也,懼字似當;於孔門心法之差也,恐字似當歟。
‘蓋自上’之自字,自古聖之謂也;‘有自來’之自字,自允執之謂也。
‘至矣’者,無一物之不備也;‘盡矣’者,無一毫之不盡也。
‘可庶幾’者,‘允執’二字地位甚高,非至聖不能及,故曰庶幾。於‘惟精惟一’之惟字,可見天下之理豈有以加於此者?天下許多之理,此為第一等事也。
‘子思之功於是為大’者,子思作此書之功,於續不傳之緒、斥二家之非為大也。
‘春三月’之春字,以大、小學序則無之,而於此特言者,何也?蓋讀書之次,先讀大、小學、論、孟,然後讀此書,則敬待後學之成就者,故其言之詳悉如此。
大扺中庸主教者而言,三十三章蔽一言曰:‘執中之事。’
中庸分作四大節看:自首章至十一章,勇知、勇仁,精一於一本之事;自十二章至二十章,生之、學之、因之,執中於萬事之事;自二十一章至三十二章,自誠、自明,皆能允執之意也;末一章,自外而反推,贊美己德,以示丁寧之意也。
中庸一篇,有三中庸樣:首一章,未舒之中庸也;自第二章至三十二章,發散之中庸也;末一章,反結之中庸也。此梅山説。
中庸中推本堯舜相傳之意,質以夫子之言,亦有歸屬處:首章首一節,推本堯之授舜之語也;自第二節至末節,推本舜之授禹之語也。自第二章以下,凡引夫子之言處,皆質以夫子之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