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心章句 下】
凡三十八章。
孟子曰:‘不仁哉,梁惠王也!仁者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不仁者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
親親而仁民,仁民而愛物,見上篇。所謂以其所愛及其所不愛也。此書上下十四篇,以惠王始之,以惠王終之。而此只言仁者,仁可包義也。○不仁,此章之題目。
公孫丑曰:‘何謂也?’‘梁惠王以土地之故,糜爛其民而戰之,大敗,將復之,恐不能勝,故驅其所愛子弟以殉之,是之謂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也。’
‘梁惠王’以下,孟子答辭也。無曰字,故特明之。糜爛其民,使之戰鬥,糜爛猶碎滅也。其血肉也。復去辭。之,復戰也。復字,集注無音訓,豈欲讀如字歟?當更商。前篇‘王良’章‘復之’放此。子弟,謂太子申也。事見首篇。以土地之故及其民,以民之故及其子。弟字帶説。皆以其所不愛及其所愛也。○此承前篇之末三章之意,按論語八佾之首有此例。言仁人之恩,自内及外;不仁之禍,由疏逮親。惠王不仁之禍,甚於宣王之不智。
○孟子曰:‘春秋無義戰。彼善於此,則有之矣。
春秋每書諸侯戰伐之事,必加譏貶,以著其擅時戰反。興興師。之罪,無有以為合於義而許之者。新安陳氏曰:‘無義戰’三字,斷盡春秋諸侯兵争之罪。○無義戰,此章之題目。但就中彼善於此者則有之,如召音邵。陵之師之類是也。見左僖四年。○引此事以實之。○雲峯胡氏曰:猶知假尊王之事。
征者上伐下也,敵國不相征也。’
征,所以正人也。見後章。諸侯有罪,則天子討而正之,此春秋所以無義戰也。補此句以終上節之意。○天子討而正之,而敵國乃相征,此其無義戰也。
○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
程子當考。曰:‘載事之辭,書,即尚書。容有重稱而過其實者,學者當識其義本義。而已。苟執猶滯也。於一作其。辭,則時或有害於義,不如無書之愈也。’
吾於武成,取二三策而已矣。
武成,周書篇名,武王伐紂歸而記事之書也。伐紂之事。策,竹簡也。取其二三策之言,其餘不可盡信也。補此句以照上節。程子當考。曰:‘取其奉天伐暴之意,反(正)〔政〕施仁之法而已。’張子曰:不以辭害意,此教人讀詩法也;武成取二三策,此教人讀書法也。’
仁人無敵於天下。以至仁伐至不仁,而何其血之流杵也?’
杵,舂杵也。或作鹵,櫓同,音魯。楯竪尹反。也。大全曰:兵器所以蔽身者。武成言武王伐紂紂之‘前徒倒戈,攻于後以北,音佩,敗也。血流漂杵’。血流杵,此章之題目,而至末乃説出。孟子言此則其不可信者。補此句以照首節。然書本意,乃謂商人自相殺,前徒攻殺後徒。非謂武王殺之也。孟子之設是言,此節。○朱子曰:程子以為孟子設為是言,蓋得其微意。懼後世之惑,疑武王多殺人。且長上聲。不仁之心也。一作耳。○此二句本伊川説。○朱子曰:深慮戰國之君以此藉口。○南塘曰:殺之者雖是商人,亦豈有平地流血漂杵之理,決是史臣之過語也。
○孟子曰:‘有人曰:“我善為陳,我善為戰。”大罪也。陳,去聲。
制行音杭。伍曰陳,交兵兵器。曰戰。南軒張氏曰:前以為服上刑,今又以為大罪,蓋深救當時之弊。
國君好仁,天下無敵焉。好,去聲。
集注無文。○好仁、無敵,並提湯武事。
南面而征北狄怨,東面而征西夷怨。曰:“奚為後我?”
此引湯之事此節之首無湯字,亦如前篇‘綏厥士女’節之無武王字耳。以明之,先總提。解見音現。前篇。梁惠王下。
武王之伐殷也,革車三百兩,虎賁三千人。两,去聲。賁,音奔。
兩,又音如字。詩鵲巢音訓可考。又以武王之事明之也。先總提。○下節亦在其中。兩,車數,一車两如字。輪也。千,書序(百)[1]篇序。作百。
王曰:“無畏!寧爾也,非敵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
書泰誓文與此小異。孟子之意檃栝引用之意。當云:王謂商人曰:無畏我也。我來伐紂,本為去聲。安寧汝,非敵猶殺害也。商之百姓也。於是商人稽首至地,首至手又至地而稽留。如角之崩也。以若字觀之,角,蓋指牛羊之角也。或曰:以厥字觀之,蓋指其頭角也。○崩,墜也。○此二節言師不多而商人自服,如湯時狄夷之怨後,此皆所謂無敵也。
征之為言正也,各欲正己也,焉用戰?’焉,於虔反。
民為暴君所虐,皆欲仁者照前節仁字。來正己之國也。雲峯胡氏曰:此四章相承而言。○按:此蓋為惠王好戰而歷言之耳。○正字,此章之綱領。
○孟子曰:‘梓匠輪輿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
尹氏曰:‘規矩,法度可告者也。巧則在其人,巧字,此章之綱領。雖大匠亦末如之何也已。此句出論語衛靈公。蓋下學可以言傳,上達下學、上達,出論語憲問。必由心悟,二句補本文言外之正意。○新安陳氏曰:本文如詩之比,未嘗説破。此乃以吾道之教者與學者言之。莊周所論斲輪之意蓋如此。’莊子天道篇曰:齊桓公讀書於堂上,輪扁曰:‘君之所讀者,古人之糟粕已’,以臣斲輪之事觀之,‘得之於手而應之於心,口不能言,以喻臣之子’。[2]
○孟子曰:‘舜之飯糗茹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為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飯,上聲。糗,去久反。茹,音汝。袗,之忍反。果,説文作婐,烏果反。
糗、果,諺音恐誤。飯,食也。糗,乾音干。糒音備。也。茹,亦食也。居深山中時也。袗,畫音話。衣也。趙氏曰:畫黼黻絺繡之衣。二女,堯二女也。果,女侍也。退溪曰:二女與果。○尤庵曰:二女侍御於君。○按:諺解與尤翁説合,當為定論。言聖人之心,不以貧賤而有慕於外,不以富貴而有動於中,隨遇而安,無預於己,與己不相關。○南軒張氏曰:若將終身、若固有之,可謂善形容舜者。所性分去聲。定故也。見上篇。
○孟子曰:‘吾今而後知殺人親之重也。殺人之父,人亦殺其父;殺人之兄,人亦殺其兄。然則非自殺之也,一間耳。’間,去聲。
言吾今而後知者,必有所為去聲。而感發也。疑當時適有其事,故感而發此論耳。此與‘殺人者死’之法異,只是以復□□義言也。蓋從譬之義,則處之在我,故得以舍其人而移以殺其父兄,為足以相報。殺人之法,則斷之在官,故只以殺相償,此其所異也。一間者,我往彼來,間一人耳,其實與自害其親無異也。和靖尹氏曰:出乎爾者反乎爾。范氏曰:‘知此則愛敬人之親,人亦愛敬其親矣。’親,通父兄而言。親字,此章之題目。○南軒張氏曰:孟子斯言,欲使時君息争以保其宗廟親族,是仁術也。
○孟子曰:‘古之為關也,將以禦暴。
譏察非常。關字,此章之題目。
今之為關也,將以為暴。’
征税出入。征税其出入者。○范氏曰:‘古之耕者什一,後世或收大半之税,什五。此以賦斂去聲。為暴也。文王之囿,與民同之;齊宣王之囿,為(穽)〔阱〕國中,見梁惠王下。此以園囿為暴也。後世今。為暴不止於關,若使孟子用於諸侯,必行文王之政,治岐者。凡此之類,皆不終日而改也。’慶源輔氏曰:范氏推言賦斂園[3]囿,且曰‘孟子用於諸侯,必行文王之政’,尤説得孟子事實。蓋孟子言語,句句是事實,言之則必行之。
○孟子曰:‘身不行道,不行於妻子;使人不以道,不能行於妻子。’
身不行道者,以行去聲。言之。朱子曰:言百事。不行者,道不行也。主道言。使人不以道者,以事言之。朱子曰:只指使人一事。不能行者,令不行也。主令者言。○行字,此章之題目。○南軒張氏曰:古人謂‘進德者,必考之於妻子’,其是之謂歟?
○孟子曰:‘周于利者,凶年不能殺;周于德者,邪世不能亂。’
周,足也。言積之厚則用有餘。新安陳氏曰:孟子不言利而此言之,主周于德而言,借以為喻而引起耳。○周于德,此章之題目。
○孟子曰:‘好名之人,能讓千乘之國;苟非其人,簞食豆羹見於色。’好、乘、食,皆去聲。見,音現。
好名之人,好名,此章之題目。矯飾也。情干求也。譽,是以能讓千乘之國。然若本非能輕富貴之人,朱子曰:其人,指真能讓國者,非指好名之人。則於得失之小者,簞食豆羹。反不覺其真情之發見矣。朱子曰:東坡謂‘人能破千金之璧,而不能無失聲於破釜’正此意也。蓋觀人不於其所勉,强也。○朱子曰:千乘之國,辭受十目所視之地。而於其所忽,朱子曰:簞食豆羹得失之際則微矣,人亦何暇注其耳目於斯哉?然後可以見如字。其所安之實也。朱子曰:鄙吝之真情。○新安陳氏曰:所安對所勉言。
○孟子曰:‘不信仁賢,則國空虚。
新安陳氏曰:分言則仁,仁人也;賢,有德之人也;合言則仁德之賢人也。○又曰:不曰無仁賢,而曰不信仁賢,見仁賢信用之則有,不信用則無,此‘不信’二字之深義。空虚,言若無人然。添若、然字。
無禮義,則上下亂。
禮義,所以辨上下,定民志。見易履大象。
無政事,則財用不足。’
生之無道,取之無度,用之無節故也。皆指財言。○尹氏曰:‘三者以仁賢為本。仁賢,此章之綱領。無仁賢,則禮義政事,處上聲。之皆不以其道矣。’南軒張氏曰:信仁賢,而後禮義興;禮義興,而後政事修。
○孟子曰:‘不仁而得國者,有之矣;不仁而得天下,未之有也。’
言不仁之人,不仁,此章之題目。騁丑井反。其私智,可以盜千乘去聲。之國,如三晉、田齊。○南軒張氏曰:得其土地而已。○大全曰:須看盜字。而不可以得丘民之心。丘民,見下章。鄒氏曰:‘自秦以來,不仁而得天下者有矣;大全曰:秦、隋、五代。○慶源輔氏曰:曹操、司馬氏。然皆一再傳而失之,猶似也。不得也。本文‘得天下’之下無‘者’字,蓋以理言也,非如得國之以人言也。所謂得天下者,必如三代而後可。’慶源輔氏曰:鄒氏斷以‘得天下,必如三代而後可’者,得孟子之旨矣。
○孟子曰:‘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
貴,猶重也。社,土神。稷,穀神。建國則立壇壝以水反,又維季反。以祀之。大全曰:周禮圖:社稷壇相並,社壇在東,稷壇在西,各三級。壝在四隅,如矩曲方。蓋國以民為本,民為貴,此章之綱領。社稷亦為去聲。民而立,而君之尊,君通天子諸侯而言。又係於二者之存亡,故其輕重貴。如此。朱子曰:以理言之則民貴,以分言之則君貴。○此節一章之大指,下文乃詳言之。
是故得乎丘民而為天子,得乎天子為諸侯,得乎諸侯為大夫。
丘民,田野之民,至微賤也。然得其心,則天下歸之。天子至尊貴也,而得其心者,不過為諸侯耳,舉得乎天子以該得乎諸侯。是民為重貴。也。詳言一。○貴字進於過分,故注貴改作重字。
諸侯危社稷,則變置。
諸侯無道,將使社稷為人所滅,則當更平聲。立賢君,舉諸侯以該天子。是君輕於社稷也。詳言二。○先釋君為輕,而社稷之所以為次者,亦並舉矣。
犧牲既成,粢盛既潔,祭祀以時,然而旱乾水溢,則變置社稷。’盛,音成。
乾,音干。祭祀不失禮,牲成如騂角腯肥之類。而土穀之神不能為去聲。民補民字。禦災捍音汗。患,則毁其壇壝而更平聲。置之,朱子曰:遷於他處。○雲峯胡氏曰:兩‘變置’字不同,注釋亦異。變置諸侯,改立其人也;變置社稷,非改立其神也。亦年不順成,不熟。八蜡音乍。不通之意,見禮記郊特牲。○大全曰:不通,不與諸方相通而祭。是社稷雖重於君承上節。而輕於民也。詳言三。○後釋社稷次之而民所以為貴之意,亦並舉矣。
○孟子曰:‘聖人,百世之師也,伯夷、柳下惠是也。故聞伯夷之風者,頑夫廉,懦夫有立志;聞柳下惠之風者,薄夫敦,鄙夫寬。奮乎百世之上,句。百世之下,聞者莫不興起也。非聖人而能若是乎,而況於親炙之者乎?’
興起,感動奮發也。親炙,親近而薫炙之也,謂親見而學也。○親炙,此章之骨子。餘見音現。前篇。萬章下。○此先言薄,偶爾耳。○南軒張氏曰:夷惠稱聖人,以其聖於清、聖於和而得名也。○朱子曰:孔子道大德中而無迹,故學之者没身鑽仰而不足。二子志潔行高而迹著,故慕之者一日感慨而有餘也。○按:二子之百世師,視孔子之萬世師,又不啻如衆小成之於一大成耳。
○孟子曰:‘仁也者,人也。合而言之,道也。’
仁者,人之所以為人之理也。添理字,亦如前篇‘仁人心’章注意耳。然仁,理也;人,物也。以仁之理,合於人之身而言之,乃所謂道者也。朱子曰:仁則性而已,道則父子之親、君臣之分見於人之身而尤著者也。言仁而不言人,則不見理之所寓。言人而不言仁,則人不過是一塊血肉耳。必合而言之,方見得道理出來。○按:此終不若外國本之為順耳。○程子伯子。曰:‘中庸所謂率性之謂道是也。’率之者,人也。仁是五性之一。○朱子曰:如中庸‘仁者,人也’又不同,中庸是切己言之,孟子是統而言之。○程子説止此。或曰:‘外國本,人也之下,有“義也者宜也,禮也者履也,智也者知也,信也者實也”,凡二十字。’朱子曰:尤延之云孟子‘仁也者,人也’下高麗本云云,此説近是。今按:如此則理極分明,新安陳氏曰:是合仁義禮智信而言之皆道也,且又見得仁義禮智兼信而言,五常之道尤為明備。然未詳其是否也。按:集注實取福本。福是南方,麗則東方也。失於中國而求諸四方,亦其宜也。況東方之傳中國文獻,是自古而然者耶?
○孟子曰:‘孔子之去魯,曰:“遲遲吾行也。”去父母國之道也。去齊,接淅而行,去他國之道也。’
重平聲。出。大全曰:已見萬章下。○去字,此章之題目。
○孟子曰:‘君子之戹於陳蔡之間,無上下之交也。’
君子,孔子也。論語鄉黨亦以君子語孔子。戹,與厄同,君上。臣下。皆惡,無所與交也。戹字,此章之題目。○與上章類記之。
○貉稽曰:‘稽大不理於口。’貉,音陌。
趙氏曰:‘貉,姓;稽,名,為衆口所訕。’慶源輔氏曰:大不賴於口。○衆字襯大字。理,俚通。賴也。此及下注用趙説,故訓在釋後。今按:漢書季布傳贊。無俚,音里。○此間恐當有‘注引’二字。而下文方言當為説文,豈亦皆傳寫誤歟?方言亦訓賴。漢書注曰:揚雄方言曰‘俚,聊也’,許氏曰‘賴也’。○按:聊,亦賴也。
孟子曰:‘無傷也。士憎兹多口。
趙氏曰:‘為士者,益增。多為衆口所訕。’多口,此章之題目。按此則‘憎’當从土,趙氏時蓋从土。今本皆从心,蓋傳寫之誤。新安陳氏曰:為士者,往往見憎於此。多口,如語之屢憎於人。
詩云:“憂心悄悄,愠于羣小”,孔子也。“肆不殄厥愠,亦不隕厥問”,文王也。’
詩邶音佩。風柏舟及大雅綿之篇也。雖有‘孔子也’三字以間之,然亦不害並蒙於上文‘詩云’字。悄悄,憂貌。愠,怒也。本言衛之仁人見怒於羣小。按:詩注作‘婦人見怒於衆妾’,此注蓋用舊説,以襯孔子事。孟子以為孔子之事,可以當之。添此句。○大全曰:如見毁於叔孫。肆,發語辭。南軒張氏曰:猶言遂也。隕,墜也。問,聲問也。猶聞也。本言大音泰。王事昆夷,雖不能殄絶其指昆夷也。两厥字所指不同。愠怒,亦不自墜其聲問之美。孟子以為文王之事,可以當之。添此句。○大全曰:如見囚於羑里。○引用古語而檃栝其事,此亦一例也。雖然昆夷事,遂真作文王事言之,恐亦通。○此言非惟士也,聖人亦兹多口。○尹氏曰:‘言人顧猶自反也。自處上聲。如何,盡其在我者而已。’東陽許氏曰:孟子意謂稽但當自修其德而已。○按:尹氏又就言外説止訕之道。
○孟子曰:‘賢者以其昭昭,使人昭昭;今以其昏昏,使人昭昭。’
昭昭,明也。昏昏,闇暗同。也。使字,此章之題目。尹氏曰:‘大學之道,在自昭明德,而施於天下國家,其有不順者寡矣。’慶源輔氏曰:若不自明其德,則雖妻子亦且不順,況他人乎?○今字,蓋指時君。
○孟子謂高子曰:‘山徑之蹊間,句。介然用之而成路;句。為間不用,則茅塞之矣。今茅塞子之心矣。’介,音戛。
徑,小路也。蹊,諺音誤。人行處也。介然,倏音叔。然之頃也。用,由也。行也。路,大路也。為間,少頃也。猶有間也。茅塞,茅草生而塞之也。言理義添二字。之心,心字,此章之綱領。不可少有間去聲。斷徒玩反。也。趙氏曰:高子齊人,嘗學於孟子,去而學他術。○新安陳氏曰:氣習物欲,皆舉理義之茅也。高子為人,如前篇論小弁,後章論禹樂,其固陋窒塞可見矣。
○高子曰:‘禹之聲,尚文王之聲。’
尚,加尚也。豐氏曰:‘言禹之樂,過於文王之樂。’
孟子曰:‘何以言之?’曰:‘以追蠡。’追,音堆。蠡,音禮。
豐氏曰:‘追,鐘紐女九反。也。趙氏曰:縣鐘之紐也。周禮考工記。所謂旋蟲是也。趙氏曰:鐘縣謂之旋,於旋之上為蟲形以飾之。蠡者,齧吾結反。木蟲也。與旋蟲之蟲各是一事。言禹時鐘在者,鐘紐如蟲齧而欲絶,追蠡,此章之題目。蓋用之者多,而文王之鐘不然,是以知禹之樂過於文王之樂也。’高子之意,以為禹樂尤樂,故用鐘之多而紐欲絶也。
曰:‘是奚足哉?城門之軌,兩馬之力與?’與,平聲。
豐氏曰:‘奚足,言此何足以知之也。添以知字。○上云何以言之,此云是奚足哉,正相照應。軌,車轍迹也。兩馬,一車所駕也。蓋謂驂與服也。城中之涂途同。容九軌,出周禮考工記。○大全曰:八尺為軌,廣九軌,積七十二尺。車可散行,故其轍迹淺;城門惟容一車,車皆由之,故其轍迹深。蓋日久車多所致,主言車多而先説日久,以襯追蠡本事。非一車兩馬之力,能使之然也。大全曰:借此以為鐘歷年久之譬。○以車多譬年久。○與上章皆以路為譬,豈一時之言歟?言禹在文王前千餘年,故鐘久而紐絶。文王之鐘,則未久而紐全,不可以此而議優劣也。’四句補言外未足之意。○此章文義本不可曉,舊説相承如此,而豐氏差初賣反。明白,故今存之,猶取之也。亦未知其是否也。此章之用豐説,亦如‘班禄’章之用徐説耳。
○齊饑。陳臻曰:‘國人皆以夫子將復為發棠,殆不可復。’復,扶又反。
先時猶先是也。齊國嘗饑,孟子勸王發棠邑之倉以賑貧窮。從復字先説文上意。至此又饑,陳臻問言問之而言。齊人望孟子復勸王發棠,以,猶以為也,是望之之意也。○發棠,此章之題目。而又自言恐其不可也。自言恐不可者,是實微諷勸之也。
孟子曰:‘是為馮婦也。晉人有馮婦者,善搏虎,卒為善士。則之野,有衆逐虎。虎負嵎,莫之敢攖。望見馮婦,趨而迎之。馮婦攘臂下車。衆皆悦之,其為士者笑之。’
是為馮婦,言是欲使我為馮婦也。諺釋未瑩。手執曰搏。卒為善士,後能改行去聲。為善也。則,猶忽也。之,適也。負,依也。山曲曰嵎。音愚。山回處也。攖,音英。觸也。下車以搏虎也。笑之,笑其不知止也。舊習復發。疑此時齊王已不能用孟子,而孟子亦將去矣,補言外之正意。故其言如此。慶源輔氏曰:齊人所望者,利也;孟子自守者,義也。○新安陳氏曰:勸王發倉,仁也;知時不可言而不言,智也。
○孟子曰:‘口之於味也,目之於色也,耳之於聲也,鼻之於臭也,四肢之於安佚也,性也,有命焉,君子不謂性也。
程子當考。曰:‘五者之欲,性也。朱子曰:此性字指氣質而言。然有分,去聲。不能皆如其願,大全曰:願,即欲也。則是命也。朱子曰:此命字,合理與氣而言。在人則有所賦之分,在理則有不易之則。如貧賤不能如願,此固分也。富貴之極,以分言之,固無不可為,但道理卻恁地不得。○新安陳氏曰:貧賤之安於分,此以氣言也;富貴之不過其則,此以理言也。不可謂我性之所有,而求必得之也。’補此句。愚按:不能皆如其願,不止為貧賤。坐於無財。蓋雖富貴之極,亦有品節限制,□於有法。則是亦有命也。按:程子言命,恐讀者專以貧賤者看,故‘愚按’以下又發明之,而下亦字。
仁之於父子也,義之於君臣也,禮之於賓主也,智之於賢者也,聖人之於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程子叔子。曰:‘仁義禮智天道,在人則賦於命者,所稟有厚薄清濁,朱子曰:此命字專指氣言。○雲峯胡氏曰:氣亦有二,清濁美惡,氣質之不齊也,高下、厚薄、修短,氣數之有異也。然而性善可學而盡,朱子曰:此性字專指理言。故不謂之命也。’張子曰:‘晏嬰智矣,而不知仲尼,是非命耶?’朱子曰:命,一以所稟言之,一以所值言之。如舜之於瞽瞍、文王之於紂、孔子之於陽貨,皆命也。○南塘曰:所稟有好不好,所遇有幸不幸,須兼两義言之方備。集注雖專以所稟言之,實亦包所遇在其中,注中舉横渠説已有此意。○按:以仲尼觀之,則是所遇不幸也。○朱子曰:聖人之於天道亦有盡不盡,堯舜性之,湯武身之,此是命。愚按:所稟者厚而清,則其仁之於父子也至,義之於君臣也盡,禮之於賓主也恭,智之於賢否改者作否。也哲,聖人之於天道也,無不脗武粉反,一音泯。合而純亦不已焉。此句見中庸。薄而濁,則反是,是皆所謂命也。愚按:以下又申程子論命説。若性善,則詳見前篇,故不復及之。或曰,者當作否,甚是,故上注用之。人,衍字,衍亦可,不衍亦可,故上注仍之。更詳之。○愚聞之師曰:‘此二條者,皆性之所有而命稟命。於天者也。通言二性字、二命字。然世之人,以前五者為性,雖有不得,而必欲求之;以後五者為命,一有不至,一為之而有不能盡者。則不復去聲。致力,故孟子各就其重處言之,大全曰:前重在命,後重在性。○有命、有性,此章之題目。而有性尤其骨子也。○朱子曰:前段要輕看,後段要重看。以伸此而抑彼也。前則伸命而抑性,後則伸性而抑命。小注云伸後抑前,恐不然。張子所謂“養則付命於天,上條。道則責成於己”,下條。其言約而盡矣。’朱子曰:此段只要遏人欲、長天理。
○浩生不害問曰:‘樂正子,何人也?’孟子曰:‘善人也,信人也。’
趙氏曰:‘浩生,姓;不害,名,齊人也。’按:或云浩生不害疑即告不害也。此書如樂正子名克屋盧子名連白圭名丹,皆於書中得之。告子之名不害,則書中無所見,而告與浩字相似,此章浩字或是傳寫之誤也。然此非文義所係,不足究也。○善、信,此章之題目。
‘何謂善?何謂信?’
不害問也。無曰字,故特明之。
曰:‘可欲之謂善,
天下之理,常理。其善者必可欲,其惡者必可惡。去聲,下同。○添可惡,以與可欲相形而使人易曉。其為人也,可欲而不可惡,此又合可欲、不可惡為一事,以還本文之意。則可謂善人矣。朱子曰:可欲,是别人以為可欲。○又曰:有諸己,是説樂正子身上事。可欲,卻做人説。此便是他有可欲處,人便欲他,豈不是渠身上事?與下句有諸己非不相恊。○慶源輔氏曰:先儒多以可欲為己之欲,如書所謂‘敬修其可願’之意。獨集注不然。蓋若以為己之欲,則説得太輕,且人之欲有善惡之不同故也。○按:前篇以樂正子為好善,當參看。
有諸己之謂信。○朱子曰:自此而下,一節深如一節。
凡所謂善,承上節。○慶源輔氏曰:善固多端,故言凡以該之。皆實有之,如惡去聲。惡臭,如好去聲。好色,出大學。○慶源輔氏曰:無一毫勉强假託之意。是則可謂信人矣。○通論兩節,故著圈。張子曰:‘志仁無惡之謂善,此蓋以可欲主於己而言。誠善於身之謂信。’朱子曰:真實有此善於己。○説善信已畢,下節又推其上而歷言之。
充實之謂美,
力行其善,承前節。○南軒張氏曰:本領在可欲之善。○朱子曰:譬如先討得真藥材,然後修製以為圓為散。○按:上下注必提善字以此耳。至於充滿而積實,既積且實。則美在其中而無待於外矣。不求發見於外,猶言内而不出也。○朱子曰:有諸己,是知得了;充實,是就行上説。
充實而有光輝之謂大,
自此而下三節,本文皆承上節言之。和順積中,充實。而英華發外;光輝。○出禮記樂記。美在其中,充實。而暢於四支,肢通。發於事業,光輝。○出易坤文言。則德業至盛而不可加矣。朱子曰:天下文明,是所謂大人也。
大而化之之謂聖,
大而能化,使其大者上‘之’字有使字意。泯然無復去聲。可見之迹。程子曰:理與己一,己便是尺度。則不思不勉、從七容反。容中去聲。道,出中庸。而非人力之所能為矣。張子曰:‘大可為也,在於人力。化不可為也,不在人力。在熟之而已矣。’熟之久,必自化。
聖而不可知之之謂神。
程子叔子。曰:‘聖不可知,‘知之之’,上‘之’字不必深看,故此及圈下尹氏説皆略之。謂聖之至妙,人所不能測。以化而謂之聖,以妙而謂之神。非聖人之上,又有一等神人也。’張子曰:莊生謬妄,又謂有神人。○朱子曰:自可欲至於大,則思勉之所及也。至於聖且神焉,則非思勉之所及矣。○又曰:此六位,皆他人指而名之之辭。
樂正子,二之中,四之下也。’
蓋在善信之間,朱子曰:有餘於善而不足於信。○按:是謂於二則居其間也,於四則當居下也。觀其從於子敖,見離婁上。則其有諸己者或未實也。或者,未定之辭。張子曰:‘顔淵、樂正子皆知好去聲,下同。仁矣。新安陳氏曰:樂正子資質純粹,略似顔子,故横渠引此立論。樂正子志仁無惡四字出論語里仁。○照前注。而不致於學,致,極也。○學,即智之事。所以但為善人信人而已;顔子好學不倦,合仁與智,具體聖人,具體於聖人。○見公孫丑上。獨未至聖人之止耳。’化則止。○程子當考。曰:‘士之所難者,在有諸己而已。能有諸己,則居之安,資之深,見離婁下。而美且大可以馴音旬。致矣。徒知可欲之善,而若存若亡而已,則能不受變於俗者鮮上聲。矣。’新安陳氏曰:此條重在‘有諸己之信’。尹氏曰:‘自可欲之善,至於聖而不可知之神,上下一理。擴充(而)〔之〕至於神,則不可得而名矣。’雲峯胡氏曰:須看‘上下一理’四字,善非粗浅,神非高虚。
○孟子曰:‘逃墨必歸於楊,逃楊必歸於儒。歸,斯受之而已矣。
墨氏務外而不情,朱子曰:尤出於矯僞不近人情而難行。楊氏太簡而近實,南軒張氏曰:墨之比楊,猶奢之比儉。自為者,猶愈於兼愛之汎也。故其反正儒。之漸,大略如此。歸斯受之者,憫其陷溺之久,而取其悔悟之新也。歸斯受,此章之題目。
今之與楊墨辯者,如追放豚,既入其苙,又從而招之。’○辯,辯誥也。追,追治也。
放豚,放逸之豕豚也。苙,音立。闌也。豚欄。招,罥扃縣反。也,羈其足也。又訓罥字。言彼既來歸,而又追咎其既往之失也。通喻意、正意而言。○此章見聖賢之於異端,距之甚嚴,此言外意也。蓋七篇中多距之,故先言此。而於其來歸,待之甚恕。斯受。距之嚴,故人知彼説之為邪;待之恕,故人知此道之可反,忠厚不苛刻。○兩人字汎言衆人。仁之至,義之盡也。雲峯胡氏曰:距之嚴,義之盡也;待之恕,仁之至也。
○孟子曰:‘有布縷之征,粟米之征,力役之征。君子用其一,緩其二。用其二而民有殍,用其三而父子離。’
征賦之法,歲有常數,然布縷取之於夏,蠶績成。粟米取之於秋,穀登。力役取之於冬,農隙。○補夏、秋、冬字。當各以其一無其字。時;三時,○釋‘用一緩二’句。若並去聲。取之,新安陳氏曰:用其二,一時並用二端也。用其三,一時並用三者也。則民力有所不堪矣。殍、離。○以類錯釋。今宋時。兩税布粟。三限三時。之法,亦此意也。征字,此章之題目。尹氏曰:‘言民為邦本,出書五子之歌。取之無度,則其國危矣。’此句見首篇。○民困而國隨之。
○孟子曰:‘諸侯之寶三:土地、人民、政事。寶珠玉者,殃必及身。’
尹氏曰:‘言寶得其寶得其所當寶。者安;新安陳氏曰:寶人民而善政事以治之,則有人有土而常為吾寶矣。○寶字,此章之題目。寶失其寶珠玉。者危。’殃及。
○盆成括仕於齊。孟子曰:‘死矣盆成括!’盆成括見殺,門人問曰:‘夫子何以知其將見殺?’曰:‘其為人也小有才,未聞君子之大道也,則足以殺其軀而已矣。’
盆成,姓;括,名也。死矣,謂必取死。恃才妄作,所以取禍。殺軀,此章之綱領。徐氏曰:‘君子道言也。其常常理。而已。括有死之道焉,設使幸而獲免,孟子之言猶尚也。信驗也。也。’慶源輔氏曰:孟子言理之當然,不以是為奇中。
○孟子之滕,館於上宫。而業屨於牖上,館人求之弗得。○之滕,是問為國時歟?抑出弔時歟?
館,舍也。上宫,别宫名。與鄘詩之地名者異。業屨,織之有次業而未成者,尤庵曰:業,韻書:緒也,次也,始也。以草編屨至半,則是只有次緒而未及畢。○按:吕侍講以為有人織屢以為業,置於牖上,有非集注之意也。蓋館人所作,置之牖上而失之也。求,索也。
或問之曰:‘若是乎從者之廋也?’曰:‘子以是為竊屨來與?’曰:‘殆非也。夫子之設科也,往者不追,來者不(拒)〔距〕。苟以是心至,斯受之而已矣。’從、為,去聲。與,平聲。夫子,如字,舊讀為扶予[4]者非。
慶源輔氏曰:先儒多讀夫子作‘夫予’,而以為孟子自説。朱子獨作問者之言者,蓋不獨以‘殆非’下無曰字而知其然,若以為孟子之言,則非所以待學者,將使學者不自重矣。惟以為問者之言則可取。或未必是館人也。問之者,問於孟子也。廋,音搜。匿也。言子之從者,乃匿人之物如此若是。乎?孟子答之,下是字指從者。而或人自悟其失,失言。○先譏而後謝,蓋亦受一言不屑之誨耳。因言此從者固殆。不為去聲。竊屨而來,本非竊屨而來,乃向道而來耳。但夫子設置科條教之之法。以待學者,苟以向道之心是心。而來,則受之耳,至斯受,此章之綱領。雖夫子亦不能保其往也。補此句。○出論語述而。○此往字,以來去之去而言。門人取其言,有合於聖賢之指,故記之。按:此謂門人記之,當與前篇‘性善’注參看。○慶源輔氏曰:近世好議論者,往往以學者之失而議先生長者,是其識量又不逮於當時織屨者矣。
○孟子曰:‘人皆有所不忍,達之於其所忍,仁也;人皆有所不為,達之於其所為,義也。
惻隱羞惡之心,人皆有之,見告子上。故莫不有所不忍不為,此仁義之端也。此句見公孫丑上。然以氣質之偏、物欲之蔽,則於他事或有不能者。所忍所為。但推所能,添推字。達之於所不能,西山真氏曰:所忍者,亦不忍;所為者,亦不為。則無非仁義矣。錯釋以便文。
人能充無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勝用也;人能充無穿踰之心,而義不可勝用也。勝,平聲。
踰,一作窬。充,滿也。穿,穿穴;踰,踰牆,皆為盜之事也。能推所不忍,以達於所忍,承上節。則能滿其無欲害人之心,而無不仁矣;‘無不’二字,釋‘不可勝用’四字。能推其所不為,以達於所為,承上節。則能滿其無穿踰之心,而無不義矣。慶源輔氏曰:此一節因前説而教人以充滿其本心之量也。無欲害人之心,即是所不忍;無穿踰之心,即是所不為。○新安陳氏曰:達,如導水自畎澮達之川,自川達之海。充,如水達海而充滿於其中也。惟達而後能充,如擴而充之之意。
人能充無受爾汝之實,無所往而不為義也。
此申説上文充無穿踰之心之意也。先總提。○朱子曰:這穿踰之心,便是那受爾汝之實。蓋爾汝爾之汝之。人所輕賤之稱,人雖或有所貪昧以貪而昧。隱忍潛忍於心。○貪昧不智,隱忍不勇。而甘受之者,然其中心必有慚忿而不肯受之之實。慶源輔氏曰:羞惡之實心。人能即此而推之,照上注推字。使其充滿無所虧缺,朱子曰:實字對名字説。惡爾汝之名,反於身,而去其(有)〔無〕[5]可爾汝之行,是能充其無受爾汝之實也。○新安陳氏曰:朱子此條用趙注説,與集注不同,謂充滿其無受爾汝之實行。則無適而非義矣。朱子曰:此章後面説得漸漸較密。○又曰:‘先言仁義,後專言義,何也?’曰:‘只是一路,只是個不忍之心,充此心便了。義卻頭項多。’○南軒張氏曰:人之不仁,以非義害之也。○義字,此章之綱領。
士未可以言而言,是以言餂之也;可以言而不言,是以不言餂之也,是皆穿踰之類也。’餂,音忝。
慶源輔氏曰:此一節事之微而理之密,又有甚於前者,故以士言之。不為穿踰,無受爾汝,在士則有不必道。○按:此一士字與上五人字為對。人汎而士切。餂,探取之也。朱子曰:是鉤致之意。今人以舌取物曰餂,即此意也。便平聲。佞二字出論語季氏。○大全曰:未可以言而言。隱默,大全曰:可以言而不言。皆有意探取於人,慶源輔氏曰:一語一默,發於計較安排而有意探取於人。○朱子曰:以言餂,如蔡澤未見應侯,先宣言激怒。不言餂,如商鞅知孝公意在强國,而不言也。○按:此與論語‘躁隱’章語意略同,當參考。是亦變皆言亦。穿踰之類。釋畢,此下則論也。然其事隱微,人所忽易[6],去聲。故特舉以見音現。例。舉此一事,以例其他。明必推無穿踰之心,〔以〕達於此此字指二餂。而悉去上聲。之,然後為能充其無穿踰之心也。此三句照上節以收之。○雲峯胡氏曰:首篇曰善推其所為,末篇曰達、曰充。集注論此‘達、充’二字,而推一字凡五及之。達者,推之始;充者,推之終。不推不能達,不達不能充,集注可謂能發孟子終始教人之本旨矣。先儒云孟子平生工夫受用處只在‘善推其所為’一句。○新安陳氏曰:語曰‘色厲内荏,其猶穿踰’,表記曰‘以色親人,情疏而貌親,穿踰之盜’,皆可以充廣此義,當參考。
○孟子曰:‘言近而指遠者,善言也;守約而施博者,善道也。君子之言也,不下帶而道存焉。施,去聲。
‘道也’下當分節,而音義無可訓釋,故不分之耳。古人視不下於帶,見禮記曲禮。則帶之上,乃目前常見至近之處也。程子曰:帶,指近處。下,猶舍也、離也。○按:下帶,與曲禮文同,故集注引之以釋此文,亦以見字言之。而實則曲禮以恭言,是指人之帶也,此則以近言,蓋指己之帶也。舉目前之近事,南軒張氏曰:所言只其身中事在目前者耳。而至理存焉,所以為言近而指遠也。補此句。
君子之守,修其身而天下平。
此所謂守約而施博也。補此句。○南軒張氏曰:修身則本立,齊、治、平皆其所推耳。○兩節皆兼言遠近博約,而下節單結博約,乃知守約施博,為此章之綱領也。‘博、約’二字,語孟中屢言之,參考可也。
人病舍其田而芸人之田,所求於人者重,而所以自任者輕。’舍,音捨。
‘人病’之人字,與上二‘君子’字相對。君子為主,而人為客云。○芸、耘通。此言不守約而務博施之病。補此句。○南軒張氏曰:不治其身而治人之譬也。不務在己者而責諸人,蓋不知一身為天下之本故也。
○孟子曰:‘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
性者,性著者。得全於天,萬善全具。無所汙壞,不假修為,‘者’字視上篇之‘之’字,尤見其泯然無迹。聖之至也。此至字,極也。反之者,修為以復反。其性,本文蒙上句性字。而至於聖人也。此至字,到也。程子伯子。曰:‘性之二字見上篇。反之,古未有此語,蓋自孟子發之。’尤有功於聖門。吕氏曰:‘無意而安行,二字出中庸。性也。朱子曰:性下合添‘之者’二字。有意利行,二字出中庸。而至於無意,復性者也。堯舜不失其性,湯武善反其性,及其成功則一也。’此句出中庸。○朱子曰:武王終是疏略,湯卻孜孜向進。如稱桀罪,只平説,又有慚德。武王數紂,極其過惡,於此可見矣。○程子曰:文王似堯舜禹似湯武。○性字,此章之題目。
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哭死而哀,非為生者也;經德不回,非以干禄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中、為、行,並去聲。
細微曲折,一動容,一周旋。無不中禮,乃其盛德之至。自然而中,而非有意於中也。經,常也。回,曲也。三者亦皆自然而然,照上注而云‘亦’。非有意而為之也,慶源輔氏曰:三者,舉聖人之庸行人所易曉者,以例其餘。○生者,蓋死者之至親也。○朱子曰:言語在所當信。若有意以此而正行,便是有為而然也。皆聖人之事,性之者。之德也。補此二句。
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
法者,天理之當然者也。自然無迹,當然有迹。君子行之,蒙上句而省法字。而吉凶禍福命。有所不計,俟。蓋雖未至於自然,照上注。而已既也。與本文‘而已’不同。非有所為去聲。而為矣。此反之之事,補此三句,下文又證之。董子所謂‘正其義不謀其利,明其道不計其功’,正此意也。朱子曰:諸葛武侯言‘鞠躬盡力,死而後已’,‘成敗利鈍,非所逆睹’,亦行法俟命之意。○程子伯子。曰:‘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仍本文。行法以俟命者,“朝聞道,夕死可矣”之意也。’見論語里仁。吕氏曰:‘法由此立,命由此出,二此字指聖人之身。聖人也;朱子曰:人與法為一,己與天為一。行法以俟命,君子也。仍本文。聖人性之,君子所以復其性也。’性一字為七篇之綱領,而七篇中許多性字,至此章而總收之。
○孟子曰:‘説大人,則藐之,勿視其巍巍然。説,音税。藐,音眇。
趙氏曰:‘大人,當時尊貴者也。只以時言。藐,輕之也。南軒張氏曰:左氏曰,‘藐諸孤。’藐,小之也。巍巍,諺音誤。富貴高顯之貌。其目在下節。藐焉而不畏之,蒙上巍巍而言。○和靖尹氏曰:止是不懾,非謂便視他作無物也。則志意舒展,言語得盡也。’朱子曰:主於説而言,如曰見大人則藐之,則失之矣。孔子畏大人,大人固當畏,而所謂藐者,乃是藐其堂高數仞之類耳。○説大人,此章之題目。
堂高數仞,榱題數尺,我得志弗為也;食前方丈,侍妾數百人,我得志弗為也;般樂飲酒,驅騁田獵,後車千乘,我得志弗為也。在彼者,皆我所不為也;在我者,皆古之制也,吾何畏彼哉?’榱,楚危反。般,音盤。樂,音洛。乘,去聲。
騁,諺音誤。榱,桷音角。也。椽也。題,頭也。食前方丈,饌食列於前者,方長廣。一丈也。後車千乘,主遊行而言。此皆其所謂巍巍然者,承上節。我雖得志,尊貴。有所不為,合釋。而所守者在我者。皆古聖賢之法,句。則彼之一無之字。巍巍者,何足道畏。哉!○楊氏曰:‘孟子此章,以己之長,方比也。人之短,雖不動聲色而言之,已自綽有餘裕矣。猶有此等氣象,慶源輔氏曰:泰山巖巖之氣象,便是指此等處。○此以其語勢之太快而言也。在孔子則無此矣。’慶源輔氏曰:大而化之,泯然不見其迹。○按:‘英氣’二字已於序説冠之,而此章為其尤者,故於此注特總言之。
○孟子曰:‘養心莫善於寡欲。其為人也寡欲,雖有不存焉者,寡矣;其為人也多欲,雖有存焉者,寡矣。’
欲,如口鼻耳目四肢之欲,見前章。雖人之所不能無,然多而不節,未有不失其本心者,不存、存,皆蒙上心字,謂心不存者。寡,心存者寡也。心存者寡,是失其本心也。○南軒張氏曰:存,謂心不外馳。○尤庵曰:不存者寡,退溪言天理存者多此。朱子初年説當以集注為正。學者所當深戒也。養心,此章之題目。程子叔子。曰:‘所欲不必沈溺,只有所向便是欲。’慶源輔氏曰:程子又極其微而言之,學者須是於欲有所向處便加克治,若待其張皇則用力難矣。○朱子曰:寡之又寡,以至於無,則誠立明通。○雲峯胡氏曰:孟子一書,養氣、養性、養心,三養字皆切要語。○七篇中許多心字,至此章而總收之。
○曾皙嗜羊棗,而曾子不忍食羊棗。
嗜,諺音誤。羊棗,實小,黑小且黑。而圓,又謂之羊矢棗。形如羊屎,故名。○沙溪曰:韻會:梬,羊矢棗,即今檽棗。爾雅翼:今謂丁香柿,又名牛乳柿。曾子以父嗜之,父没之後,食必思親,故不忍食也。此節先敍本事。○不忍食羊棗,此章之題目。
公孫丑問曰:‘膾炙與羊棗孰美?’孟子曰:‘膾炙哉!’公孫丑曰:‘然則曾子何為食膾炙而不食羊棗?’曰:‘膾炙所同也,羊棗所獨也。諱名不諱姓,姓所同也,名所獨也。’
肉聶之涉反。而切之為膾。諺音誤。○大全曰:詳見論語鄉黨。炙,之夜反。炙音隻。肉也。所同,謂人皆嗜之。○勿軒熊氏曰:須看不忍字,重‘母没而杯圈不能飲’,不忍故也。○七篇中,凡與公孫丑問答者,至此章而總收之。
○萬章問曰:‘孔子在陳曰:“盍歸乎來!吾黨之士狂簡,進取,不忘其初。”孔子在陳,何思魯之狂士?’
盍,何不也。吾黨,猶吾鄉也。狂簡,謂志大而略於事。慶源輔氏曰:志大謂狂,略於事謂簡,‘狂簡’二字又該括下兩句。進取,即志大。不忘初,即略於事。進取,謂求望高遠。不忘其初,謂不能改其舊也。慶源輔氏曰:曾點‘異乎三子之撰’,直欲躐乎聖人之樂處,期望高遠,可知終不肯做下學工夫。至於臨喪而歌,不能改其舊可知。此語與論語公冶長。小異。蓋檃栝引用耳,下節同。
孟子曰:‘孔子“不得中道而與之,必也狂獧乎!狂者進取,獧者有所不為也。”孔子豈不欲中道哉?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獧,音絹。
‘不得中道’中道之士。至‘有所不為’,據論語子路。亦孔子之言。然則孔子字下當有曰字,論語道作行,獧作狷。有所不為者,知恥自好,去聲。○知恥而自好。○自好,見萬章上。不為不善之人也。‘孔子豈不欲中道’以下,孟子言也。既引孔子之言,又釋之。○大全曰:其次謂狂者。○此其字指中道。○此章上一半論孔子之取狂狷,而道字為其重;下一半論孔子之惡鄉原,而德字為其重。上下一半有同别章,然其論鄉原處有譏狂狷之語,且其志行一與狂狷相反,乃知‘狂狷’二字,為此章之題目,而結語‘君子反經’四字,又其骨子耳。
‘敢問何如斯可謂狂矣?’
萬章問。無曰字,故特明之。
曰:‘如琴張、曾皙、牧皮者,孔子之所謂狂矣。’
琴張,名牢,字子張。子桑户死,琴張臨其喪而歌,事見音現,下並同。莊子。大宗師篇。雖未必盡然,要要之。必有近似者。弔而歌,均也。而莊子書素多不經之説,不可與禮記概而同之,故特著此二句以抑之。曾皙,見前篇。離婁上。○上章注不云見前篇而此特著者,蓋方承上文琴張之訓而並及之耳。季武子死,曾皙倚其門而歌,事見檀弓。禮記。又言志異乎三子者之撰,事見論語。先進。牧皮,未詳。蓋亦孔子時人。
‘何以謂之狂也?’
萬章問。無曰字,故特明之。
曰:‘其志嘐嘐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嘐,火交反。行,去聲。
嘐嘐,志大言大也。重去聲。言古之人,見音現。其動輒稱之,不一稱而已也。所謂求望高遠也。○新安陳氏曰:狂故也。夷,平也。掩,覆也。言平考其行,則一作而。不能覆其言也。補言字。○新安陳氏曰:簡故也。程子伯子。曰:‘曾皙言志,而夫子與之。見論語先進。○慶源輔氏曰:與其志大言大。蓋與聖人之志同,便是堯舜氣象也,特行有不掩焉耳,此所謂狂也。’琴牧二子事無可證,故只以曾皙事實之。
狂者又不可得,欲得不屑不潔之士而與之,是獧也,是又其次也。
此因上文所引,指‘不得中道’節。遂解所以思得獧者之意。先總提。○既解思得狂,遂解思得狷。狂,有志者也;獧,有守者也。有志者能進於道,有守者不失其身。朱子曰:狂者知之過,狷者行之過。○又曰:狂者行不到,狷者見不逮。○慶源輔氏曰:知行並進,所謂中道者是也。屑,潔也。新安陳氏曰:以不善為不潔,而不屑為之也。○按:諺釋用陳氏此説,即前節注不為不善之意也。不屑不潔,謂不潔者不屑之也,不屑之則不為之矣。○此節其字指狂者。○有聖人栽之,則狂勝於狷;不然,則狂有遜於狷之無弊耳。
孔子曰:“過我門而不入我室,我不憾焉者,其惟鄉原乎!鄉原,德之賊也。”’曰:‘何如斯可謂之鄉原矣?’
憾,諺音誤。鄉原,去聲。非有識者。無學識而竊善名者。原,與愿同。荀子榮辱、富國、正論諸篇。‘(愿)〔原〕慤’,克角反。○慤字帶説。字原字。皆讀作愿,謂謹愿之人也。故鄉里所謂愿人,謂之鄉原。孔子以其似德而非德,原本非惡德,而鄉里所謂原,則亦同歸於惡而已。故以為德之賊。見論語陽貨。○論語無‘過門、不憾’之語,故此注先釋德之賊。○鄉原似是而非,人所難辨,故論孟之書,近末皆特著曰德之賊。○南軒張氏曰:異端之於正道,如黑白本不足以賊德。過門不入而不恨之,善人過門不入,則君子必恨之。以其不見親就不被親近而樂就之。為幸,非惟不恨,乃幸也。深惡去聲。而痛絶之也。大全曰:以上釋孔子語。○此節視論語尤詳且切。萬章又引孔子之言而問也。本文無‘萬章曰’字,故特明之。
曰:‘“何以是嘐嘐也?言不顧行,行不顧言,則曰:古之人,古之人。行何為踽踽涼涼?生斯世也,為斯世也,善斯可矣。”閹然媚於世也者,是鄉原也。’行,去聲。踽,其禹反。閹,音奄。
踽踽,諺音誤。獨行不進之貌。涼涼,薄也,不見親厚於人也。張子曰:涼涼,猶(栭栭)〔棲棲〕[7]也。鄉原譏狂者補此句。曰:‘何用如此嘐嘐然,行不掩其言,照前節。○言不顧行,是帶過説。而徒每事必稱古人耶?’又譏狷者補此句。曰:‘何必如此踽踽涼涼,無所親厚哉?人既生於此世,則但當為此世之人,補‘之人’二字。○此句諺釋欠明。使當世之人皆以為補此八字。善則可矣。’此鄉原之志也。補志字,○與狂者之志相反。○大全曰:以上皆釋鄉原之言。○其言一反上‘嘐嘐’、‘不屑’兩節之意。閹,如奄人之奄,奄人,見周禮守祧。閉藏之意也。鄉原之閉藏其情,如奄人之閉藏其氣。媚,求悦於人也。孟子言此鄉原。深自閉藏,以求親媚於世,是鄉原之行去聲。也。補行字。○與狷者之行相反。○朱子曰:不欲忤俗以取容,只要人説好,更不理會理之是非。人皆稱之,而不知其有無窮之禍,如五代馮道,此真鄉原也。○又曰:狂狷是有骨肋底人,鄉原是無骨肋底人。○慶源輔氏曰:閹然媚世,是鄉原之隱情匿志,孟子説破其情狀。
萬章曰:‘一鄉皆稱原人焉,無所往而不為原人,孔子以為德之賊,何哉?’
原,亦謹厚之稱,下‘亦’字以抑其謹厚。而孔子以為德之賊,故萬章疑之。病不在原而在於鄉,故此注略鄉字。
曰:‘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衆皆悦之,自以為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故曰德之賊也。
吕侍講曰:‘言此等之人,鄉原。欲非之則無可舉,欲刺之則無可刺也。’流俗者,風俗頹靡,如水之下流,衆莫不然也。汙,濁也。流、汙皆以水為比。○流俗汙世,襯鄉字。非忠信而似忠信,非廉潔而似廉潔。居以心言,行以身言。○忠信廉潔,襯原字。○以其媚世,故衆皆悦之。○慶源輔氏曰:自以為是,則又迷而不知反。○南軒張氏曰:堯舜之道,大中至正。○又曰:此數句極鄉原之情狀。
孔子曰:“惡似而非者;惡莠,恐其亂苗也;惡佞,恐其亂義也;惡利口,恐其亂信也;惡鄭聲,恐其亂樂也;惡紫,恐其亂朱也;惡鄉原,恐其亂德也。”惡,去聲。莠,音有。
孟子又引孔子之言此節視論語‘奪朱’章尤詳且備。以明之。先總提。莠,似苗穀苗。之草也。佞,才智之稱,其言似義而非義也。利口,多言而不實誠信。者也。鄭聲,淫樂也。樂,正樂也。紫,間去聲。色。朱,正色也。鄉原不狂不獧,人皆以為善,有似乎中道並照前節。而實非也,故恐其亂德。慶源輔氏曰:此與論語雖有詳略,然其‘惡似而非’之意一也。
君子反經而已矣。經正,則庶民興;庶民興,斯無邪慝矣。’
反,復也。經,常也,朱子曰:大經,大綱。萬世不易之常道也。即中道也。興,興起於善也。添善字。邪慝,如鄉原之屬是也。新安陳氏曰:邪慝不止是鄉原,如楊墨皆是。以此章言,則指鄉原,故云鄉原之屬。世衰道微,見滕文公下。大經不正,故人人得為異説以濟其私,而邪慝並起,不可勝平聲。正,君子聖人。於此,亦復其常道而已。君子反經,則狂之志、狷之守又不足言矣。常道既復,正。則民興於善,而是非明白,無所回互,雖有邪慝,不足以惑之矣。不能惑民,則雖有猶無也。○尹氏曰:‘君子孔子。取夫音扶。狂狷者,蓋以狂者志大而可與進道,狷者有所不為而可與有為也。所惡去聲。於鄉原,而欲痛絶之者,為去聲。其似是而非,惑人之深也。絶之之術無他焉,亦曰反經而已矣。’朱子曰:孟子論鄉原之害而卒以君子反經為説,此所謂上策莫如自治者。歐陽永叔云:‘使王政明而禮義充,雖有佛無所施於吾民’,亦此意也。○雲峯胡氏曰:此章言經正,而下章則以聖人相傳之説繼之,不無意也。○七篇中,凡與萬章問答者,至此章總收之。而章中必以孔子四説為主,以起末章云。
○孟子曰:‘由堯舜至於湯,五百有餘歲。若禹、皋陶,則見而知之;若湯,則聞而知之。
陶,音遥。趙氏曰:‘五百歲而聖人出,天道之常。然亦有遲速,不能正期也。五百年,故言有餘也。’尹氏曰:‘知,謂知其道也。’添道字。○知字,此章之題目。○雲峯胡氏曰:語孟末皆言堯舜以來相傳之意,但論語以行言,故歷述其政事之實;孟子以知言,故歷敍其見聞之真。言禹皋而不言稷契,考之書,稷契不曰‘謨’而禹皋獨曰‘謨’,蓋‘範、疇’禹發之,‘典、禮’皋發之,其明道之功,固不小也。○又曰:論先後,則見而知為先;論難易,則聞而知為難。
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若伊尹、萊朱則見而知之;若文王,則聞而知之。
趙氏曰:‘萊朱湯賢臣。’或曰:‘即仲虺許偉反。也,為湯左相。’去聲。○雲峯胡氏曰:中庸三達德,孟子四端,已散見於仲虺〔之〕誥中,以是知萊朱即仲虺也。○又曰:論語末言武不言文,以行道言也;此言文不言武,以明道言也。作易,明道之功大矣。
由文王至於孔子,五百有餘歲,若太公望、散宜生,則見而知之;若孔子,則聞而知之。散,素亶反。
散,氏;宜生,名,文王賢臣也。雲峯胡氏曰:敬、義,太公發之。迪彝教,散宜生蓋有助焉。子貢曰:‘文武之道,未墜於地,在人。賢者識音志。其大者,不賢者識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於虔反。不學?’見論語子張。此所謂聞而知之也。朱子曰:禹皋本皆名世之士,伊尹、太公湯文之師,非必見其君而後知之。湯、文、孔子又生知之聖,亦非必聞前聖之道而後得之也。蓋以同時言,則斯道之統,臣當以君為主;以異世言,則斯道之傳,後世當以前聖為師。學者不以辭害意可也。○按:此以上申説公孫丑篇末‘五百年,王者興’之一句。而孔子既非王者,又不止名一世而已,乃萬世之師也,此章歸重專在於孔子云。
由孔子而來至於今,百有餘歲,去聖人之世,若此其未遠也;近聖人之居,若此其甚也,然而無有乎爾,則亦無有乎爾。’
林氏曰:‘孟子言孔子本文特加‘而來’二字及居近一事,以見其重意所在。至今時未遠,百四十餘年。鄒魯相去又近,鄒擊柝,聞於魯。然而已無有見而知之者矣,本文蒙上文省‘見而知’句而注補之。○此已然也,其辭若決而實未定也。則五百餘歲之後,又豈復去聲,下同。有聞而知之者乎?’本文蒙上文省‘五百歲’、‘聞而知’句,而注補之。○此將然也,其辭亦在正反之間。○朱子曰:章末二句,孟子之致意深矣。觀其所謂‘然而無有乎爾’,則雖若託於不居,而其自任之實可見。觀其所謂‘則亦無有乎爾’,則雖若歎其將絶,而所以啓夫萬世無窮之傳者,又未嘗不在於斯也。學者誠能深考其言而自得之,則古人雖遠,而其志意之所存者,蓋無以異乎日相與言,而授受於一堂之上也。○和靖尹氏曰:雖歎而不怨。○按:此節辭意悽惋紆餘,與前篇‘尹氏’章略同,而末二句尤有涵蓄無窮之意。蓋是發於憂道之真情故然耳,其致千四百年後斯道復明之功,豈無以哉?○‘愚按’以下,又屢申此二句之意,朱子之深致意,亦如孟子云。○一無圈。愚按:此言,雖若不敢自謂已得其傳,申上句。而憂後世遂失其傳,申下句。然乃所以自見音現,下同。其有不得辭者,再申上句。而又以見夫音扶,下同。天理民彝不可泯滅,百世之下,必將有神會而心得之者耳。再申下句。○雲峯胡氏曰:‘神會心得’四字有深意,蓋為聞而知者言也。知其道者知其心也,時有先後之異,心無先後之間,萬古一理,千聖一心。故於篇終,歷序羣聖之統,而終之以此,所以明其傳之有在,三申上句。○新安陳氏曰:孟子隱然謂道統之傳在己,但其辭婉、其意深,非詳味之不能見耳。而又以俟後聖於無窮也,三申下句。○新安陳氏曰:此已為程子接孟子絶學張本。○雲峯胡氏曰:朱子亦當自見其有不得辭者矣。○按:鄒魯之於建閩東周之於南宋,横竪相去若此其遠也。而朱子乃神會心得於萬里之外,百世之下,而學者遂仰為後聖,概稱孔朱。愚故謂此注即亦孟子此章之意,而朱子自任之重,俟後之遠有可見矣。圈下歸其統於程子者,是又一事也。蓋道之統,程子雖接之,聖之統,則當在於朱子云。其旨深哉!○有宋元豐神宗年號。八年,河南程顥伯淳卒。潞公文彦博字寬夫汾川人。題其墓曰‘明道先生’,按南軒二程粹言序云:謚明道先生。蓋私謚也。而其弟頤正叔叔子。序之曰:‘周公没,聖人之道不行;窮而在下故也。孟軻死,用韓子語。聖人之學不傳。異端功利之説盛行故也。道不行,百世無善治;去聲,下同。學不傳,千載音宰。無真儒。無善治,雖無善治。士猶得以明夫善治之道,以淑諸人,繼往。以傳諸後;開來。○孔、曾、思、孟是也。無真儒,若無真儒。則天下貿貿音茂。焉莫知所之,人欲肆而天理滅矣。漢至五季是也。○雲峯胡氏曰:論語之末終之以武王,孟子之末終之以孔孟。無善治,武王以後事;無真儒,孔孟以後事。先生生乎千四百年之後,新安陳氏曰:孟子没至明道生,大約年數如此。得不傳之學照上文。於遺經,以興起斯文為己任。辨異端,闢邪説,使聖人之道焕然復明於世。正釋‘明道’二字。蓋自孟子之後,一人而已。上文承周公之下,故謹而名之。此則接明道之上,故尊而子之。然學者後之學者。於道不知所向,則孰知斯人明道先生。之為功?不知所至,知至,出易乾文言。則孰知斯名大全曰:‘明道’二字。之稱去聲。情也哉?’大全曰:情,實也;名,稱其實也。○雲峯胡氏曰:所向者,入道之始事;所至者,造道之極功。不知所向,則非有志於斯道者,不足以知明道;不知所至,則非深造乎斯道者,亦不能真知明道也。○慶源輔氏曰:集注係以程子説者見孟子之説,至是而遂驗也。○新安陳氏曰:道統之傳既絶而復續。○按七篇之書,以此章而總收之,與論語末章相為表裏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