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堯舜性之章】
性之,身之,假之。
語類 ‘堯舜性之也’,‘性’字似‘稟’字。‘湯武身之也’,是將這道理做成這個渾身,將造渾身做出這道理。僩。○問:‘假之之事,如責楚包茅不貢,與夫初命、三命之類否?’曰:‘他從頭都是,無一事不是。如齊桓尚自白直,恁地假將去。至晉文公做了千般蹺蹊,所以夫子有“正、譎”之論。’又曰:‘假之,非利之之比。若要識得假與利,只看真與不真,切與不切。“如好好色,如惡惡臭”,正是利之之事也。’道夫云:‘“安仁”便是“性之”,“利仁”便是“反之”。“假之”之規模自與此别。’曰:‘不干涉。如“勉强而行”,亦非此比。安、利、勉强,皆是真切,但有熟不熟耳。’道夫。○蒙引 原五伯性分,元自有真仁義,乃置真者不用,而外尋個假者以自文,可歎也!○增訂 吴因之曰:‘“湯武身之也”與“湯武反之也”要説得有别。蓋“性之”與“反之”相對,只是安勉兩意,此處把“性之”、“身之”與“假之”相對,則性與身之處,隱隱是誠的意思在。曰性則天生帶來,曰身則在己身上着實做。非若假之者,多在外面粧點。’
惡知其非有。
或問 楊氏以卒能一定天下為‘久假不歸’,孔子以仁許之為‘惡知非有’,則誤。而胡氏以為五霸假之未久而遽歸者,亦非是。蓋如此説,則其所以啓司馬公之疑,而來蘇氏之辨者,蓋無足怪,而予已論於辨惑之篇矣。集注二説,雖若未有定論,然皆庶幾其不悖於孟子之本意云。○大全 五霸假之,而至於功施當時,名顯後世,則是久假而不歸矣,人亦安能知其本非真有哉?孟子之言,蓋疾矯僞之亂真,傷時人之易惑,而非與五霸之辭也。答蔡季通。○語類 ‘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舊時看此句,甚費思量。有數樣説,今所留二説,也自倒斷不下。僩。○問:‘舊解〔多〕[1]謂,使其能久假而不歸,惡知終非其有?’曰:‘諸家多如此説,遂引惹得司馬温公、東坡來闢孟子。’道夫。○蒙引 久假便是不歸,不必説不歸於真,言其假之久而安也,所謂居之不疑相似。末两句是孟子歎辭,承上言五霸本是假之而終,不自知其為假,所以可歎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