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地方财政困难,缺乏自我发展能力
老困地区工业基础薄弱,农业收入少,不仅农民贫困,而且地(州市)县财政缺乏可靠的收入来源,造成支出大于收入,主要靠国家补贴过日子的困难局面。如1985年,老区和高寒阴湿及少数民族贫困县所在的7个地(州市),财政总收入为29 265万元,财政总支出为82 866万元,收支差额53 601万元,财政自给率平均为35.3%,见表5-2-7。其中甘南藏族自治州仅为17.4%,临夏回族自治州为25.3%,庆阳地区为26.4%,平凉地区为27.8%。一些贫困县的财政自给率更低,如积石山县为12.7%,和政县为16.3%,广河县为19.2%,康乐县为20.1%,舟曲县为19.6%,康县为21.9%,礼县为11.1%,武都县为17%,西和县为6.7%,宕昌县为16.8%,崇信县为17.1%,正宁县为16%,宁县为17.8%,镇原县为22.7%,渭源县为19.3%,漳县为10.6%,岷县为7.6%,张家川县为13.8%(以上均为1985年数字)。县级财政困难,造成县乡干部、教师、科技及卫生人员等不能按时发工资,差旅费、医药费无钱报销,机关的公务费、电话费、取暖费无力支付,党政机关的正常运转都难以为继,不仅无法拿出资金搞扶贫开发, 而且大量挤占挪用国家和省上下拨的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农业专项资金和扶贫资金, 有的甚至把自然灾害救济款也挪用发了工资。随着扶贫开发的进展,老困地区的财政收入都有了一定增长,但是,由于过去基数太小,加之行政、事业经费和用于发工资的“人头费”呈刚性直线上升趋势(大多数为国家政策规定的调整工资所致),多数县财政入不敷出的困难状况不但没有好转, 反而更加严重。县穷民穷的问题不仅使县上缺乏自我发展的能力,而且加大了脱贫致富的难度。见表5-2-7。
表5-2-7 1985年老困县(市)所在各地州市财政收支情况
单位: 万元
地 区 | 财政总收入 | 财政总支出 | 财政自给率 (%) |
合 计 | 29 265 | 82 866 | 35.3 |
庆阳地区 平凉地区 陇南地区 天水市 甘南藏族自治州 临夏回族自治州 定西地区 | 3 599 3 340 4 517 10 176 1 439 2 668 3 526 | 13 608 12 015 12 033 14 432 8 267 10 563 11 978 | 26.4 27.8 37.6 70.5 17.4 25.3 29.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