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丑 下】
問:‘天時’,注‘時日支干、孤虚、王相’,何謂也?
答:‘時日支干’,蔡氏曰:‘時,四時。日,日辰也。’輔氏曰:‘時,十二時。日,十日,即十干也。’蓋‘支’、‘枝’同,十二支也;‘干’、‘幹’同,十干也。‘孤虚、王相’,蔡氏曰:‘甲子旬戌亥為孤,辰巳為虚,後五甲倣此。“王相”,如“東方木,旺相於卯”之類。’饒氏曰:‘春,木旺、火相、金孤、水虚。’蓋謂春木為王,則木生火;夏火為相,水生木。子實母虚,冬水為虚,秋金衰,所以孤也。
問:域民不以封疆。
答:王者,有分土,無分民。辨疑。
問:要於路。
答:要,韻會‘遮也’。
問:注‘仲子權辭以對’。孟子本無造朝之意,則以仲子之權辭不得已而往,何哉?
答:禮有經權之道,聖賢固不執一。然孟子之事,本欲將朝,而以王託疾而召,故亦以疾辭者,以王無尊德之誠也。至於明日出弔東郭氏,使王知其非疾,所以警教之,則其眷眷於王之意至矣。是以因仲子之權辭,而遂以造朝歟。
問:‘是或一道’,注‘是或别有一種道理’,何謂也?
答:内則父子,外則君臣,君臣主敬,‘君命召,不俟駕’者,是常禮也。天下之達尊者三,而輔世長民莫如德,不可有其一而慢其二者,是所謂别有一種道理也。
問:‘地醜德齊’,地者,土地耶?地位耶?
答:下説恐是。
問:‘桓公之於管仲’,小注輔氏曰:‘不為管仲,孟子到此不得已而直言之。不如是,則公孫丑之徒終不足以知此義也。’此説何如?
答:恐不然。孟子之言反覆曉告,使人易知。故引湯、伊尹之事直言之,又引管仲、桓公之事,以謂雖伯者亦學於臣,特以明夫自古人君莫不致敬於臣之意而已。孟子不為管仲,丑嘗聞其説久矣,若曰‘不得已而直言之’,則恐非孟子之意也,如何。
問:予有戒心。
答:戒字有備意。
問:若於齊,則未有處也。
答:此‘處’字,程子所謂‘處物為義’之意也。
問:‘可以貨取’,注‘取,猶致也’。
答:朱子曰,‘取是羅致之意,輕受之,便是被他以貨賄籠絡耳。’蓋謂以貨致君子也。
問:‘夫既或治之’,注‘有司已治之矣’。或曰:‘有司,王驩是否?’
答:南軒張氏曰,‘齊王特欲籍孟子以為重,有司之事不敢以煩,而驩則行之也,此謂王驩行有司之事也。’或説恐是。
問:注‘不惡而嚴’。
答:‘惡’如字讀,或以‘好惡’之‘惡’看,非是。
問:‘不以天下儉其親’,注‘為天下愛惜此物,而薄於吾親’,何謂也?
答:朱子曰,‘以,猶為也,不為天下惜棺椁之費而儉於其親也。’竊謂財屬天下,親屬己。
問:‘無人乎子思之側’,注‘道達誠意’。
答:誠意,繆公之誠意。
問:注‘維持調護’,指二子耶?
答:是。或問:‘二子之賢,其心如是乎?’朱子曰:‘非謂二子之心,倚君側之人也。語其勢則然耳。’輔氏曰:‘二子非有賢者調護之,則又恐君不察己〔之誠〕也。(其)〔則〕自處〔又〕當如此,下此則苟容以徇君者也。[1]’蓋謂二子之心以為君若不知己,則不欲苟留云耳。
問:吾何為不豫哉?
答:‘不豫’言憂也。問‘若有不豫色’,故其答如此,蓋謂‘何為憂乎’云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