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如答第五書 癸卯十月。
原幅辭旨,非但支離浩穰,未易領會,雖欲更竭鹵淺,殆無異磨驢之迹,實無新奇超異之説可以竦動尊聽者。今且倚閣以待他日識進,庶或有邂逅領悟之會,幸賜俯察。至於所示章句、或問解,係是援引前訓以證盛旨者,而竊觀所論多是强説鑿解,務以俯就己見者,此不可不一陳所疑,明聽斤誨,故略此奉對,幸並垂察。
‘兩書此段’云云。
來教所謂‘即氣欲而論之,無以見夫十分渾全、聖愚同得之實’者,據氣欲拘蔽而言也;愚之謂‘即氣欲而論之,亦可以見夫十分渾全、聖愚同得之實’者,據本體不息而言也。所據不同,則所見之實宜亦不能同矣。然舍氣欲而平説本體同得之實者,兩書此段之旨是也;即氣欲而直指本體不息之實者,兩書後段之説是也。章句所謂‘然其本體’云云,或問所謂‘本明之體’云云。而所謂不息底本體還他同得底本體,則來喻所謂‘即氣欲無以見夫’云云,無乃非章句、或問之旨耶!
‘氣稟拘之’云云。
所謂‘氣欲拘蔽而明德昏焉,則渾全之明今不可見’者,此亦據拘蔽而言也,不可謂明德之明至此而遽變為昏底德也。如雲霧蒙蔽,則日月固昏,然其所謂昏者,只據其雲霧蒙蔽、明光不見而謂之昏,豈謂日月之明便為昏底物事耶?故即雲霧蒙蔽之中而直論其本體之明,則初不害其渾全而自若也。然此亦當下直勘而可見其如此耳,不必推論於其初然後乃可也。來喻之論明德,蓋如見雲霧之蒙蔽而認日月之為昏,故其論本體渾全之明,則每欲遷就於同得之初,而不能於當下拘蔽之中直勘而痛説之,亦見其遁辭之所蔽也。況其所謂同得之初者,雖欲遷就於拘蔽之前,而其實人纔有生便已拘蔽,則舍此拘蔽之境之外,元無别般境界可占得其初之地矣。然則來喻所謂‘推論其初’之云,無乃是懸空而説本體耶!
‘此只因聖凡’云云。〇‘此言衆人’云云。
愚説‘體是德’之云,於本文語意似未恰着。然既言‘其以資稟之不同而德有全不全’,則恐不可專遺其體之之事而為言也。然雖專以來喻之意看,其所謂‘明德之失其全’、‘此德之明日益昏昧’者,其意不過如上所論耳,即‘據拘蔽而為言’之意。非謂此德之明隨其拘蔽之淺深,而變為一二分昏、八九分明也。來喻所謂‘明德之見失而餘存者必有盈縮增減之不一’者,可謂直不成説話,直不成義理。果如此言,則彼下愚氣質之無一分清粹而有十分濁惡者,其所謂明德宜無一分之餘存矣。謂之下愚無明德,可乎?以雲月之喻言之,則月之蔽於雲固有許多分數,然其不泯之本體則不以此而有增減也。但其明之發見隨所蔽之淺深而有多寡之不一,然此乃雲霧之使然耳,非其明之本體有此不一也。故見日月之明發見有多寡,而謂其明之本體有不一,不可也;見聖凡之明德發用有廣狹,而謂明德之本體有不同,不可也。平心看之,不甚難見也。
‘不曰本體之全’云云。
元來本體之云,以其至妙至圓、渾然全盡底而得名焉,此乃名理界至十分盡頭更無去處之稱也。故謂之本體,則本無不全底本體,而其有不全,則不足謂之本體矣。來喻必欲以本體之稱一例區别於全體之外,而看作偏枯不全底名稱,抑何故耶?本體、全體,亦有可分看處。如舉一心而言,則氣稟、虚靈、動静、體用皆在其中,此所謂全體也;只指心之精妙處而言,則謂之虚靈,此所謂本體也。此其本體、全體分看者也。如又只就心之本體上言,則虚靈之為體自全,而初無不全底虚靈。則本體、全體只是一事,故謂本體之有不全,不可也。此其本體、全體合看者也。名理之間要在活絡,而不可太拘泥也。須更精思。至於章句所謂‘有未嘗息’,或問所謂‘終不可昧’者,亦就氣欲拘蔽之中説出本體不泯之意,故其所下語不得不然耳,於何而見其所謂未息與不昧者不得為十分渾全之義耶?但以來喻之意揆之,則下愚氣質十分濁惡者,其本明之體亦必十分昧息而無復餘存矣。雖謂之未嘗息、終不昧,而猶幸其餘存,愚未敢信及也。豈章句、或問之旨只指凡人以上,而下愚則不包於其中耶?‘空隙洞然’之説,前書已盡,今不更辨。
‘至此而’云云。
所謂‘氣化欲净,則明德之有蔽失全者復見其十分渾全’者,此亦據拘蔽之有無而論其明也,非直論本體之謂也。如一個鏡子,鐵粗而塵昏,則其明之全不可見;而鐵礱而塵祛,則其明之全可見。然須知其未礱未祛而其明無損,既礱既祛而其明無加始得,不可以其不可見而遂謂明之全體虧缺而堇存,不可以其可見而遂謂明之全體既虧而復完也。但其可見不可見底易見,而無損無加底難見,故人遂将這易見底認定他本體,而於其不可見則謂之其全也頓亡,於其可見則謂之其全也還存耳。然其實所謂可見不可見者,只據其塵鐵之祛蔽精粗而為言耳,若其本體不泯之明,則何嘗以此而有存亡增減耶!但自知者言之,據其不可見而謂之明失其全,據其可見而謂之明復其全,亦無不可;而不知者言之,則卻又不免滯泥而不通矣,不可不知也。至於其初地頭之説,來教雖十分費辭,而愚見之惑滋甚,兹以别論在下。
‘未嘗不明’云云。
上段已盡,此不更辨。
盛見每以章句所言氣拘中不息之明為有加損分數,故其説本體渾全之明,則必欲推論於賦與之初。夫論渾全於賦與之初,知者言之固無不可,而特以自盛見言之,故其説有不通耳。何也?以其與不息之明貳而論之故也。蓋所謂‘賦初’之‘初’,若指有生以前,則有生以前是人之未生時,明德之名未立,於此時則安有渾全不渾全之可論乎?固知盛意之必不出於此也。若指有生以後,則才説有生便已氣拘,而其明有加損矣,元無别般境界可説得賦初,而安頓彼渾全本體之地矣。此其説有所不通者也。故愚意以為章句之旨不過從人生稟賦之後,原其渾全同得底本體而謂之‘其初’,據其渾全同得底本體不泯於氣拘而謂之‘不息’。然則不息之明即是其初之明耳,初非有兩境界、兩體段,加損、渾全之不同也。今觀來教累數十言,極意張皇,説出己見,而遣辭太支,旨意雜亂,卒未見有直截道破賦初境界處。獨其中一段有曰‘初與後之分,以其推本然而言,故謂之初;以其據目下而言,故謂之後’云云,‘自外面觀之雖似兩時兩界,其實一時一界之中有此兩面説話’云云。夫所謂‘推本然而言故謂之初’,愚亦云爾,不待更辨。而其所謂‘據目下而言故謂之後’,則所謂‘目下’,以其目下所見失全之明而言也。惟此目下所見失全之明,人纔有生便已如此,而彼所謂本然謂初之明亦不得不自纔有生處看來,則此果非二副明德,或全其初之明,聖愚同全。或不全,衆人目下之明不全。而各占境界者乎!來喻雖謂‘自外面觀之似乎兩時兩界’,而以愚所見,則雖自裏面觀之,決似兩時兩界也。獨其所謂‘一時界中有此兩面説話’云云,此正所謂自然不易之論,而雖使愚明辨,亦無以加此矣。還庸伏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