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词 | 推荐甄试 |
类别 | 中英文字词句释义及详细解析 |
释义 | 推荐甄试台湾地区“入学管道”方式之一。系台湾地区大学入学新方式。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于1992年中提出,次年核准试办。经两年推动宣导后,公布大学推荐甄试入学招生方案实施办法,委托大考中心筹划办理,自1995年起试办。现已成为大学招生之正式而重要的管道。因其突破四十余年之联合招生考试框架,各级学校招生竞相模仿。推荐甄选入学制之主要内容为下:“推荐甄选入学”系指高级中等学校依据参加本方案之大学校系选材条件,推荐适合之应届毕业生,且其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年度学科能力测验(以下简称学科能力测验)成绩符合该校系筛选标准者,经大学甄选入学。一、对象:对单一校系具有明显意愿、性向、能力或合于学校所须之高级中学应届毕业生。二、名额:推荐甄选招生名额由各大学校系自主决定,惟试办初期,仍不宜太多。至推荐名额,每一所高中对大学单一校系只得推荐二名学生(高中毕业班级数为五班以上者可就单一校系推荐三名学生)。三、推荐:高中组成推荐委员会,对于符合大学某校系推荐条件的高中生予以审查,通过后向大学院校推荐,并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集中受理报名。四、学科能力测验:由大学入学考试中心办理国文、英文、数学、社会、自然五科目的基础能力测验,依大学学系所订的倍率(招生名额的倍数),按成绩筛选出参加指定项目甄试的考生。五、甄选:由各大学校系成立甄试委员会,自定并自行办理零至四项甄试;大学甄试委员会就学系明载于招生简章之成绩计算方式(包括学科能力测验及/或指定项目甄试等)成绩决定录取。六、录取:甄试结束两周内,通知高中转知考生录取与否。七、限制:经本案录取之学生,除非书面向录取学校声明放弃录取资格,一律不得参加当届大学联招;经本案入学之学生就读期间不得转系,惟情况特殊者,可经大学的教务会议通过后专案处理。 |
随便看 |
|
文网收录3541549条中英文词条,其功能与新华字典、现代汉语词典、牛津高阶英汉词典等各类中英文词典类似,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中英文字词句的读音、释义及用法,是语言学习和写作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