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项建设”
在大力加强村级卫生组织建设和管理的同时, 从1990年起, 开展了乡镇卫生院、县级卫生防疫站和县级妇幼保健站的改造建设(简称三项建设) 工作。根据卫生部、 财政部、 国家计委的统一部署, “八五” 期间, 全省共筹措建设资金2491.7万元,改造乡卫生院173所、县防疫站12个,县妇幼保健站15个,分别占改造数的40.8%、28.6%和36.6%;乡卫生院业务用房危房改造面积49 595平方米,完成33.1%,县级防保机构业务用房危房改造面积14 494平方米,完成42.6%。经过改造,使农村牧区医疗、预防、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四位一体的综合服务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